夫妻一方意外身亡賠償款怎么分配(夫妻一方意外身亡賠償款怎么分配給對方)
夫妻一方去世賠償款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死亡賠償款不屬于夫妻共同的財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死亡賠償款應該作為遺產由法定繼承人按順序繼承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一般死亡賠償款怎么分配2023
在現實社會中,隨著各種事故的頻繁發生,涉及到死亡賠償款的問題,同時涉及到賠償款的分配問題。很多家庭因為賠償款的分配問題而引起很大的矛盾。如果當事人未婚未育還相對簡單,如已婚已育則涉及范圍較廣。下面,我為大家分析死亡賠償款分配。
一、一般死亡賠償款怎么分配
1、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所取得的合法財產。夫妻關系終結于離婚或一方死亡,而則是產生于夫妻關系終結之后,故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2、死亡賠償款也不是遺產。遺產是被繼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在其死亡時實際存在的財產;死亡賠償款則是因死亡獲得的賠償,產生于死亡之后,故不能列入遺產范圍。
3、死亡賠償款應當扣除喪葬費用、被撫養人生活費后,可以參照法定繼承分割,根據你所說的情況,首先要償還債務。剩下的16.8萬再行分配,可適當照顧長期有病、生活困難的你姐姐、姐夫。你外甥媳婦還需要撫養兩個小孩也應照顧。因此,本著本是一家人,和睦共處的原則,協商分配為好。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死亡賠償金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第29條采用了“死亡賠償金”的稱謂,而在該司法解釋的第17條則用了“死亡補償費”的稱謂,在同一司法解釋中出現對同一事項用語不一致的問題。
2、死亡賠償金在我國的一些法律、法規中已經作出過規定,但由于不統一,致使相互之間存在不協調,既不利于對有關賠償權利人的保護,又導致了司法實踐中的混亂。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對死亡賠償金做出了新的規定,這必將產生重大影響,為此應當準確把握死亡賠償金。
3、“死亡賠償金”或撫慰金不是對死者生命本身的賠償,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錢進行計算,而是撫慰死者的近親屬?!?因此,在死亡賠償金的性質上尚有進一步探討的必要。
綜上所述,我整理有關一般死亡賠償款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一般死亡賠償款是每個人都不愿意涉及,因這必須是先發生親屬死亡的事實才有可能拿到死亡賠償款。
夫妻一方死亡賠償金分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夫妻一方意外死亡,賠償金不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死亡賠償款應當是作為遺產,由法定繼承人按順序繼承的。不過一般情況下應以受害人的近親屬作為權利主體,由夫妻的另一方與父母、子女平分,參照繼承法分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應該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其中包括非婚生子女。
夫妻一方意外死亡賠償金的分配由配偶,父母,子女繼承。賠償款一般由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醫療費,精神撫慰金等等組成,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在法律上不視為遺產,但是可以視為遺產繼承。所以按照遺產繼承順序處理。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夫妻一方意外死亡,賠償金不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死亡賠償款應當是作為遺產,由法定繼承人按順序繼承的。不過一般情況下應以受害人的近親屬作為權利主體,由夫妻的另一方與父母、子女平分,參照繼承法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離婚后一方意外死亡,賠償金給誰
離婚后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是當事人的妻子,父母和子女都可以平等的進行分割,而且,死亡賠償金如果是當事人在離婚之后才取得到,其實在這種情況下前妻或者前夫已經沒有分配的資格了。離婚后一方事故死了,賠償的錢沒有另一方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因為夫妻關系已經不復存在,已經沒有了繼承權。也就是死亡賠償金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可以被另一半一個人全部占有。
死亡賠償金分配情況:
1、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范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權人可否對死亡賠償金提出主張?由于死亡賠償金不同于遺產,它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于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同理,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
離婚后可以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嗎
夫妻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是可以變更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3、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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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夫妻一方出意外賠款給誰
夫妻一方出意外賠款應當給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于遺產分配,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扶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生活來源的因素及與死者共同生活和經濟依賴關系的近親屬之間適當分割。
夫妻欠債一方出意外債務應當按照以下情況處理:
1、債務人死亡的,其遺產繼承人應當以其繼承的遺產為限為被繼承人償還債務;
2、沒有遺產的,如果債務有保證人的,應當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3、如果該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人死亡后應當由其配偶承擔債務;
4、如果沒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消滅,除非債務人的親屬自愿償還債務。
綜上所述,夫妻一方意外死亡賠償金的分配由配偶,父母,子女繼承。賠償款一般由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醫療費,精神撫慰金等等組成。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在法律上不視為遺產,但是可以視為遺產繼承。所以按照遺產繼承順序處理。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夫妻一方出意外賠款給誰
法律主觀:
夫妻一方出意外的,賠款給當事人的近家屬。法律規定,在拿到賠償金后首先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醫藥費用、喪葬費用,然后剩余部分優先分配給被撫養人,如果賠償金還有剩余,則應根據與當事人關系的親疏遠近、與當事人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對其進行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夫妻一方死亡賠償金歸誰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死亡賠償金依法應由死者的配偶、子女及被撫養人合理分割。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也不是遺產。賠償金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包括喪葬費用、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夫妻一方發生意外賠償款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發生意外賠償款的分配方式如下:
1、夫妻一方病故首先要將夫妻共同財產中屬于配偶的部分分割出來歸配偶所有;
2、生育的部分與死者的其他財產作為遺產按照死者的遺囑或者遺贈撫養協議來分配;
3、沒有遺囑或者遺贈撫養協議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
法律規定,繼承,是指一個對象直接使用另一對象的屬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遺囑接受死者的財產、職務、頭銜、地位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