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見面可以辦理離婚嗎(不見面可以辦理離婚嗎,單方面提離婚)
不見面起訴離婚能離掉嗎
不見面起訴離婚能離掉。
離婚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當事人雙方必須有離婚的合意,即兩人自愿達成離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3、協議離婚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作出適當的處理;
4、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對子女的撫養作出妥善安排;
5、離婚協議必須不能違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強制性規定。
協議離婚程序:
1、申請:申請自愿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
2、初審:結婚登記員對于夫妻雙方提交的證件材料初審無誤的,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
3、離婚冷靜期:申請離婚,初審通過后,有30天的冷靜期,30天內,有任何一方不想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員核實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此時,離婚失敗;
4、共同申請領證:冷靜期30天到期后,如果雙方都都沒有撤回申請,那么此時就可以共同去領離婚證了。30天領證期內,如果雙方都沒有反悔,也沒有忘記領證這件事情,并且一起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此時則需要進行下一步的審查;
5、審查;
審查時,雙方需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有效身份證;
(2)結婚證、戶口本;
(3)離婚協議書;
(4)每人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發證:審查后,對于符合《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八條至六十條規定,予以登記離婚,并發給離婚證。
綜上所述,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雙方不見面怎么辦理離婚
雙方不見面辦理離婚可以通過訴訟離婚。
離婚時雙方不想見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但是離婚訴訟也要求當事人出庭,也避免不了要見面。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人民法院調解無效的,在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后,就解除了婚姻關系。
離婚訴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等。
綜上所述,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可以不見面離婚嗎
法律主觀:
不見面的男女雙方雙方可以解除婚姻關系。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可以協議離婚,在民政局辦理了離婚證后婚姻關系就結束了;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被判決準予離婚,就解除了婚姻關系。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三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應當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
兩個人不見面可以辦離婚嗎
兩個人不見面也可以辦離婚。
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可以協議離婚,在民政局辦理了離婚證后婚姻關系就結束了;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被判決準予離婚,就解除了婚姻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時的注意事項是:
1、協議離婚的注意事項是雙方必須已經登記結婚且依法訂立離婚協議、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協議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才生效等。
2、訴訟離婚的注意事項是婚姻關系必須合法有效、當事人必須主動提出離婚主張,夫妻感情破裂且調解無效的,才會判決離婚等。
3、自行協商應是首選。一般來說,以和平的方式來離婚對于雙方當事人及孩子(如果有的話),能夠極大減少離婚帶來的情感傷害。因此,如果有可能自行協商解決離婚問題的話,即便是在某些方面做出一些讓步,也是最佳的選擇。
起訴離婚可以不用見面嗎
起訴離婚雙方不可以不見面,因為起訴離婚開庭時雙方都需要到場參與庭審。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組織調解的,雙方不愿意調解的,那么在庭審時見面。因為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
訴訟離婚,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調解不適用于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但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制作調解書。
(一)訴訟離婚法定情形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且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
5、一方被宣告失蹤的,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
6、法院不判決離婚,雙方分居又滿1年的,再次起訴離婚。
(二)對兩類人的特殊保護
1、現役軍人。為保護軍婚,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須征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此處的“重大過錯”,是指第1079條第三款前3項的行為,即,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2、女方。在下列情形下,男方不得主動提出離婚:女方孕期;女方分娩后1年內;女方終止妊娠6個月內。
但是下列情形不受限制:女方提出離婚的;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如雙方存在不能繼續共同生活的重大事由,為避免出現更不利于孕產婦、胎兒或嬰兒保護的情形,或者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隱患的,人民法院應根據具體情況受理當事人的離婚請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第二百三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應當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七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不見面可以辦理離婚嗎
法律分析:雙方不見面是不可以離婚的。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中指出,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所在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婚姻登記的手續。離婚登記是必須是雙方共同向婚姻登記機構,表達自愿離婚的意愿的,因此雙方都不可以缺席,也不能由他人代理。不管哪一種離婚方式,都必須要求雙方同時在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不想見面怎么辦理
離婚時雙方不想見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但是離婚訴訟也要求當事人出庭,也避免不了要見面。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人民法院調解無效的,在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后,就解除了婚姻關系。
離婚的流程如下:
1、提出離婚申請: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申請應包括離婚的理由、要求、財產分割等相關內容,并提供相應證據材料;
2、立案和調解:法院受理離婚申請后,會依法立案,并通知被告,告知被告有權進行答辯。在此過程中,法院也會嘗試調解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如果調解成功,案件也就不用繼續進行了;
3、舉證和質證:如果調解不成功,法院會要求當事人遞交證據,并進行舉證、質證。在這個階段,當事人需要遞交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是正確的;
4、庭審和判決:在舉證、質證完畢后,法院會安排庭審,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辯論,進一步調查事實,最終作出判決。如果當事人不服判決,可以提起上訴;
5、財產分割和離婚協議:如果離婚判決生效,夫妻雙方需要對財產進行分割,分割的具體方式可以由雙方自行協商,或者由法院指定專業的財產分割人進行分割。如果夫妻雙方能夠達成離婚協議,也可以將協議提交給法院確認。
離婚的條件包括以下情況:
1、感情破裂: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不能繼續共同生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2、重婚:有一方有配偶而與他人重婚的,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3、家庭暴力:一方在家庭中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拒絕扶養等行為,嚴重損害家庭關系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4、其他原因:有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雙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綜上所述,離婚是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不見面離婚需要怎樣辦理
不見面申請離婚的流程: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3、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4、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5、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6、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等問題作出判決。
起訴離婚適用于以下情況:
1、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2、雙方自愿離婚,但就財產分割、債務負擔、子女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
3、一方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離婚的;
4、雙方都同意離婚,但一方不在國內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蹤,或被勞教、勞改而無法親自去辦理登記離婚的;
5、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且為法律所承認的事實婚姻。
起訴離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訴狀:是離婚訴訟的標準文書,需要詳細說明當事人的姓名、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證據等內容;
2、結婚證和身份證:需要提供結婚證和雙方身份證的復印件;
3、證據材料:包括雙方的財產證明、共同債務證明、子女撫養、教育和財務支出等證據材料。證據材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準備,證據要真實可信、充分有效;
4、律師委托書:如果委托律師代理訴訟,需要提供律師委托書和律師執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5、其他證明材料: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醫院的診斷證明、收入證明等。
綜上所述,訴訟離婚是夫妻雙方對離婚或離婚后子女撫養或者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或者判決而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兩個人不見面怎么辦理離婚手續
大家都知道結婚的時候必須是兩個人親自到場,一起辦理結婚的手續,這樣才能領取結婚證。因為在我們國家結婚是大家自愿的,所以離婚也是自由的,感情不和就可以依法辦理離婚手續。那么兩個人不見面怎么辦理離婚手續?下面就讓我為大家詳細的講解吧。
兩個人不見面怎么辦理離婚手續
不在一起不能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到當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異地離婚怎么辦理
異地離婚程序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異地離婚的第一種情況:原告在戶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一年,由原告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異地離婚的第一種情況:雙方均在異地超過一年,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