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欠債無力償還怎么辦(父親欠債死去母親要還么)
父母欠的信用卡無力償還 子女需要還嗎
子女不需要還。因為合同具有相對性,只約束合同雙方當事人,子女沒有義務給父母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么同時繼承了其債務的,子女就需要在繼承的遺產限額內,償還父母的債。如果父母健在的話,父母的個人債務與子女無關。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么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父親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親的義務。如果父親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債,如:因為父親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協助父親還債,責無旁貸。如果是父親不應該欠其他債務,如賭債等,子女不必要為父親還債,還要幫助父親戒賭。賭債也不必償還的。這要看父親欠債務的原因,來確定是否為父親還債。如果父親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親的遺產份額多少,先還父親欠債,然后法定繼承人再繼承父親的遺產。是否子女還父親的債務,視具體情況而定。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后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于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欠條未標明是賭債,那么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如果父親欠債無力償還子女怎么辦
父親無力還債兒女不需要承擔。
具體規定如下:
1、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么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2、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
3、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于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欠條未標明是賭債,那么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
4、如果父親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債,如:因為父親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應協助父親還債,責無旁貸;
5、父親如果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情形下,其民事權利與民事義務,應當由其單獨享有并承擔。其個人所負的債務,及造成的損害,應當由其個人使用其個人財產獨立償還。
債務人死亡其債務處理方式如下:
1、屬于債務人個人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從債務人的遺產中主張權利;
2、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夫妻中生的一方主張債務;
3、屬于合伙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擔債務。
綜上所述,父親無力還債兒女不需要承擔,如果是父親的個人債務應當由其個人承擔償還責任,但是如果父親去世,子女繼承了遺產的,則需要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其父親的債務償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父親無力還債怎么辦
在債權債務關系中,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很容易因為債務不能及時得到償還而引發問題和糾紛的,在實際生活中也是很常見的,因此我們就需要對這一方面有一定的認識和了解的。那么下面為你整理了父親無力還債怎么辦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到你。一、父親無力還債怎么辦
對方可能會申請強制執行。父母欠債幾百萬屬于父母個人的債務,以其名下的財產進行執行償還,保留生活必須費用。現行個人破產法已在地方實行,個人申請破產,保留生活必須費用后,可以獲得債務的豁免,但對其要有一定的限制措施,比如限制高消費等。
父母與子女在法律上都是獨立的個人,父母的債務由父母自己償還。除非父母欠債沒有償還就死亡的,兒女作為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
二、債務人長期不還債怎么辦
(一)注意催討
有句俗話叫“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還仍然存在著不講信用的人,他們有的到期不還,有的借整還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項已經超過雙方約定期限,但借款仍未歸還的,出借人就要考慮催討,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內返還借款。
(二)及時起訴
借貸雙方權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應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超過三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
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于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債權讓與中如何保護債務人權利
1、原則債權讓與
既然是由原債權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契約而發生的,所以,其效果完全可以說是越過被讓與之債務人而獲得的,對于債務人完全未得參與之債權讓與,在其后果方面,決不能損害到債務人的正當的地位。因此,保護債務人乃成為債權讓與情況下法律必須確立的一項一般性原則。
2、債務人在債權讓與時所擁有的抗辯
當債權讓與發生時,債務人對于讓與人所有之抗辯,皆得以之對受讓人主張。這些抗辯包括對于債權發生方面,債務人所擁有的抗辯事由,例如,債權所由產生的合同無效、被撤銷或未生效力等,是之謂債權不發生之抗辯。其次,還包括構成權利障礙之抗辯,如債權已罹于訴訟時效之抗辯。此外,所讓與的債權倘是基于雙務契約而生者,則雙務契約中的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等,債務人也可以援用??傊矊賯鶛嘧屌c之時,債務人可用以對抗讓與人者,不論其為抗辯權,抑或為其他的抗辯,皆可對抗受讓人,從而債務人之地位未因債權之讓與而有何不同。但不意味說,債權轉讓后至通知前這段時間里,其不可以對受讓人抗辯。
3、債務人基于債權讓與產生之抗辯
受讓人請求債務人為給付,必以其有效受讓債權為前提,即受讓人應取得債權人之地位。倘其根本未取得債權人之地位,則債務人自可拒絕。因此,倘若債權讓與契約有無效、被撤銷或不生效力等效力方面的瑕疵存在,債務人任何時候都可以援引之以為抗辯。相反,倘若債權讓與契約并無瑕疵,而作為其基礎之原因行為,如買賣、贈與等存在著不生效力之情形的,一般說來債務人不能據之以對抗受讓人。根據債權讓與契約之無因性,原因行為之效力瑕疵并不影響于債權讓與契約故也。
4、債務人基于債權讓與后的情形產生之抗辯
債權讓與后,債務人向原債權人為給付的,或其與原債權人間關于債權所為的法律行為(如債務免除)的,新債權人均應予以承受。但債務人在為給付或實施法律行為之時,明知債權讓與之情事者除外。
債權讓與后,在債務人與原債權人間發生訴訟,而涉及債權的判決確定時,債務人得以該判決向新債權人主張,但債務人于訴訟系屬(拘束)發生時,明知債權已讓與者,不在此限。
我父親貸款25萬,我不知情,現在他老了沒能力償還,我怎么辦?
按照法律層面上,父親貸款應該自己還,要是在道德上,父債子還。
你父親貸款25萬,數目也不小,當時不是抵押,就是有擔保人,銀行肯定會把貸款風險降到最低,他不還肯定有人還。另外,他貸款時間超長,估計轉了又貸。
你也沒有說清,目前你和父親住在一起嗎?父親當年貸款是為了什么。
銀行貸款收不回來,會起訴你父親和擔保人,法院會作出判決,不會就讓你父親白占銀行財產。
在這件事上,你替父親還不還銀行貸款沒有過錯,面臨財產處罰(包括房屋)的將會是你父親,不還失信的是他,拘留甚至坐牢也是他。你有能力也可以同情父親,幫助他把貸款還了。
做為兒女,替父還賬應該沒什么問題吧。無論出于何種原因,父親貸款,老了又沒能力償還,做為子女都應該主動承擔償還義務。
至于一些朋友建議的是否繼承的問題,那是站在法律層面。我想親情遠遠大于其它一切。老一輩能夠留給子女什么?能夠把子女養大就已經很不錯了。能夠給子女留下財產的畢竟是少數,當然我是說數額較大的財產。假如,父母都擁有那么多財產,又怎么可能25萬都還不了呢?銀行貸款25萬是不容易的,能夠貸那么多款,說明你父親應該是有產業之類的,你應該從中也獲利不少。別說過去,就是現在普通百姓能夠從銀行貸款25萬都是不容易的事情。因此,你父親應該是經商、投資失敗導致現在無力償還債務。理論上,你父親應該也給子女謀了不少福利。
假如,兄弟姊妹多,可以商量分攤,共同償還,不要傷了老父親的心。假如老父親因為債務鬧出毛病來,有個三長兩短,你們姊妹也一輩子難安。假如因此被上訴至法院判刑蹲監獄,也不是你們兄妹幾個愿意看到的。
父母老了,更應該關愛父母,錢乃身外之物,不必太計較,再多錢都買不來一個父親,再多錢都換不來父親的 健康 。
趁著父母健在好好盡孝心,贍養老人,關愛好家人。
歡迎關注,留言交流。
你父親貸款25萬,按照題主的意思,應該是你父親,以他自己的名義,貸的這個款。
題主沒提到你母親,倘若你母親健在,你父親貸的這個款,是為了跟你母親共同生產、生活,而借的,則應該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既然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則你父親和母親,負共同的連帶的償還義務。也就是說債權人可以找你父親,或者找你母親,或者找他們兩位,共同來償還這個債務。
而如果,這個款,假設,不是為了跟你母親的共同生產、生活,所欠下的,則一般屬于你父親個人的債務,則由你父親負償還的義務。
從法律上講,這個款,正常應該跟題主,沒有關系,也就是說題主沒有償還這個借款的法定義務。
但這個款,畢竟是題主你父親欠下的,相信你父親如果有能力償還,他也一定會償還的。所以,如果可能的話,如果經濟寬裕的話,題主可以考慮替你父親還這個錢。當然,這個不是法定義務。
另外,這個錢,題主父親百年之后,如果有遺產,題主父親的繼承人,仍然負有在遺產范圍之內,償還這個債務的義務。
父債子用換嗎?
從法律上講,不用。
但是,你父親借債是為了什么?
如果是借錢賭博都輸了,那就算了,不要管了;
如果是給了情人包了小三,那也就算,不用管了…
但如果,你父親借債是為了改善家庭生活,為了家庭進行生產經營,這樣的債要不要還?
要還!
先不說這樣的債務,你的母親也有份,也在于人們對你這個家庭怎么看。
知恩有報,別人也愿意幫助你,知恩不報,人們只會遠離你。
如果你有能力,而不管,那絕對被人看扁,你的父親也抬不起頭。
如果25萬的數額大,一時不能償還,那就跟債權人溝通好,分期還款,債權人也會通情達理認可的。
法律是權利救濟的最后一道關口,不是任何事情都能靠法律解決的。
如果你不出面,債權人不是來逼你父親了嗎。
現階段你父親的債務是不需要你來還的。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不需要父債子還。不會找到你,除非你做了擔保。
咨詢當地公益律師吧!
你有繼承權,包括債權債務。
正確的說法是這樣子的:
首先你父親無力償還后逾期,貸款的銀行(一般是銀行)開始正規的催收。多次催收無果后起訴。
于是你父親作為被告應訴,當然正規銀行的材料都是齊全的,利息也是合規的,于是你父親敗訴。
之后你父親名下的財產會被查封、你父親會被列入失信人或/及限高名單。
然后.....就是這樣....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你父親在銀行尚未起訴時仙去,那么銀行會打一個遺產繼承人糾紛,要你父親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在繼承遺產范圍內清償債務。如果你繼承了遺產而不還,你就是失信人。如果你放棄繼承,那么你就不用承擔歸還責任。
不還不可以。自古都有“父債子還"一說,你父親應該有點財產吧?
我的父親欠了很多錢 沒有能力償還了 法律會怎么辦
父親欠了很多錢 沒有能力償還了,債務人可以申請展期,也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制定還款計劃,爭取盡早還清款項。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法律分析
父親欠了很多錢 沒有能力償還了,可以這樣處理:1、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2、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么在起訴后,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3、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持,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強制執行不會被關進監牢,因為民事責任涉及不到刑事問題。4、債務人若實在無錢可還,即使對方打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員知道你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只有在你有錢拒不歸還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追究刑事責任)。5、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父親欠債無力償還兒子有必要還嗎
父親欠債無力償還子女不是必須要償還,具體如下:
1、子女放棄繼承的父母,所有債務都不用管,但如果子女自愿償還的,法律也不會干預;
2、子女繼承了父母遺產,應當以所繼承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替父母還債。比如父母欠了十萬,子女繼承了三十萬的遺產,那么承擔十萬元的債務后,剩余的二十萬就歸子女了;
3、父母所欠債務超出了繼承遺產的實際價值,子女不用還。比如父母欠了三十萬,子女繼承了十萬,那只需要還十萬就行了,其他的不用還。
債務人的法定權利包括:
1、同時履行抗辯權。在雙方合同中,應當同時履行的一方有證據證明對方不能同時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有權保留其給付義務,這種保留給付權便是同時履行抗辯權;
2、后履行抗辯權。在雙方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約定履行的,達到履行期限的另一方享有不履行和部分不履行的權利,即履行后的抗辯權;
3、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又稱先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方合同成立后,當有證據表明對方不能履行義務時,應先履行的一方有權在對方不履行或提供擔保之前單方面中止履行合同義務;
4、債權無效抗辯權。無效合同自始無法律約束力,未履行的,應當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返還當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綜上所述,父親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親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父母欠幾百萬無力償還怎么辦
父母欠幾百萬無力償還,債權人可能會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依法查封、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
如果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影響被執行人的日常生活。
父母與子女在法律上都是獨立的個人,父母的債務由父母自己償還。除非父母欠債沒有償還就死亡的;
兒女作為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父親欠債無力償還怎么辦
法律主觀:
父親 欠款 子女不需要償還,父母欠債無力償還子女沒有義務給父母的 債務承擔 清償責任,父親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 除非子女 繼承 了父母的遺產,那么同時是繼承他的 債務 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 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有個負債累累的爸爸怎么辦
法律主觀:
欠債人負債累累無力償還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申請延期或者分期還款;如果債權人不同意的,則欠債人需要及時籌集資金還款,或者按照約定或國家的有關規定來承擔支付逾期利息的責任。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 繼承人 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父親欠債無力償還怎么辦
法律分析:對方可能會申請強制執行。父母欠債幾百萬屬于父母個人的債務,以其名下的財產進行執行償還,保留生活必須費用。現行個人破產法已在地方實行,個人申請破產,保留生活必須費用后,可以獲得債務的豁免,但對其要有一定的限制措施,比如限制高消費等。父母與子女在法律上都是獨立的個人,父母的債務由父母自己償還。除非父母欠債沒有償還就死亡的,兒女作為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
法律依據:《關于個人債務集中清理的實施意見(試行)》 第一條 本意見所稱個人債務集中清理程序,是執行中的特別程序,即在現有法律框架內,按照執行和解和參與分配等執行制度和理論,參照個人破產的原則和精神,在進一步財產調查和清算基礎上,通過附條件的執行和解或者金融機構一致行動,形成個人債務清償方案,以達到執行程序有效退出、債務人信用修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