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全責我不簽字能結案嗎(小事故一直拖著超過10天)
交通事故一方不簽字可以結案嗎
不能,交通事故一方不簽字不可以結案,對方拒絕簽字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 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 送達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事故的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以當事人的名義提出申請,并注明法定代理人與當事人的法律關系。
其中,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監護人。同時,需要注意的時,假若申請重新認定時,事故當事人已死亡,法定代理人可以自己的名義提出申請。
(一)報案
當您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應盡快向保險公司報案,可以電話報案,也可直接去報案。
(二)勘驗
保險公司應主動到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對事故車輛進行定損。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后,要先搶救傷者,然后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對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在5日內進行檢驗鑒定,然后做出認定書。
(三)辦理理賠手續
投保人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應攜帶行駛證,保險合同以事故責任認定書等相關證件。保險公司應在48小時內對車輛進行定損,投保人在車輛沒有定損之前不能修理車輛。保險公司應該出具車輛定損清單,明確更換配件,修復車輛的費用和工時。
(四)簽字
投保人如對上述清單無爭議即簽字生效,作為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如果有爭議則可以拒絕簽字。在投保人對定損清單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修復車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在高速公路出的交通事故,對方全責,請問沒我的簽字和相關手續,交警隊和對方保險公司能結案嗎?謝謝
應當有你的簽字,相關手續才能生效,因為他不是單方事故,而是他的全責的事故,對事故的任何認定都應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字方可有效,否則是不能生效的。交警隊也不能在沒有你簽字的情況下結案的。因為對方必須對你的損失給予賠償,并得到你的認可簽字才能結案。
交通事故需要車主簽字才能結案嗎
交通事故不需要車主簽字就能結案。交通事故中不論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當事人是否簽字都不影響案件結案。當事人簽字往往只是一種作出結果后的送達確認方式,不簽字的由送達人員注明即可。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
1、肇事者對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損害,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中索賠包括:醫療費用、住院費用及其伙食費、誤工費用等等,若導致被害人受到嚴重傷害或者嚴重殘疾的情況,受害方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后續康復護理治療費用等;
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導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賠償搶救的相關費用外,還要賠償相應的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和對其受害者親屬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用等等;
3、受害人可以通過與侵害人協商約定相應的賠償費用,也可以請求交警部門或者調解委員介入調解,若調解無效,則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訴至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交通事故不簽字可以結案嗎
一、交通事故不簽字可以結案嗎
1、交通事故不簽字可以結案。方拒絕簽字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但是對方沒有簽字,表示對事故認定可能有異議,對方可能會向一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也就是說有可能改變這個責任認定,同時也表示對方不愿意調解。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肇事詳細經過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車輛、物品損失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并出具傷勢鑒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書;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作出責任認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級機關事故處申請重新認定;
6、肇事雙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發票、票據、評估說明等證明材料;
8、致傷的、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票據、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等、嚴重致殘的還加帶家屬情況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證明材料;
9、死亡的,從確定辦理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30天。家屬帶齊各類票據、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家庭成員等到證明材料。如若家屬不能參加調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證明手續;
10、經調解達成協議后雙方簽字后結案。并出具調解書、執行期限等字據;
11、調解期滿、經二次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或調解書生效后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終結調解。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如果當事人不簽字派出所能結案嗎
是否結案不依當事人是否簽字為依據,如果當事人據簽,派出所可以結案,但派出所需注明。
法律分析
結案有兩種情況,第一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后由法院作出生效判決;第二公安局撤銷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決定,并在追訴時效內不再追訴。
派出所經過受理案件,調查取證,調解,執行等流程最終結案。
派出所就立案了之后也有銷案的可能:
1、案件破獲,但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在立案程序上叫做銷案;
2、案件破獲,嫌疑人也全被抓獲,那么案件進入“破案”狀態;
3、案件當事人全部死亡(侵害人與被侵害人),或是犯罪嫌疑人已死亡,那么案件自然銷案;
4、案件久偵未破,且對侵害人的刑罰處罰已經過了刑罰追訴期。
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五十八條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結案:(一)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的;(二)按照本規定第十章的規定達成調解、和解協議并已履行的;(三)作出行政處罰等處理決定,且已執行的;(四)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轉為刑事案件辦理的;(五)作出處理決定后,因執行對象滅失、死亡等客觀原因導致無法執行或者無需執行的。
第二百六十條 對在辦理行政案件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材料,應當按照一案一卷原則建立案卷,并按照有關規定在結案或者終止案件調查后將案卷移交檔案部門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后,作出判決前,申請人撤回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案件,但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利害關系人加入程序要求繼續審理的除外。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八十五條 偵查終結的案件,偵查人員應當制作結案報告。結案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二)是否采取了強制措施及其理由;(三)案件的事實和證據;(四)法律依據和處理意見。
第二百八十六條 偵查終結案件的處理,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重大、復雜、疑難的案件應當經過集體討論。
交通事故一方不到簽字能不能結案
您好,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程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1.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分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兩種,不管哪一種情況,只要交警隊已經出具書面事故認定書的,交警隊事故科的工作已經基本完成,警察就應該放車和發還機動車行駛證。
2.根據相關法規規定,交警扣車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取證調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無權再扣車或者扣證。警察可以暫時扣留機動車或者駕駛證,但是不可以扣留機動車行駛證。
3.假如事故當事人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的,那么,在沒有責任一方還沒有簽字的情況下,承擔全部責任的一方可以申請讓警察放車和發還機動車行駛證。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哿舻能囕v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谌邨l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谌藯l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谒氖臈l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因此,一般情況下扣車的最長時限為自交警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68日。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對方全責,結案需要雙方都簽字嗎?
交通事故需要雙方去簽字才算結案。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這樣就具有法律效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八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處理:
第八十六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
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七條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電、通訊等設施損毀的,駕駛人應當報警等候處理,不得駛離。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事故有關情況通知有關部門。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對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清楚,并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在記錄事故情況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
對屬于前款規定情況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對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要勘驗、檢查現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勘查現場工作規范進行。現場勘查完畢,應當組織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第九十條 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
搶救受傷人員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