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征用土地的補償標準(高鐵占宅基地補償價格表)
建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法律分析:
高鐵征地征地補償標準: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3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76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
2.64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
4.4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64萬元。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法律分析:2021年高鐵占地拆遷賠償標準: 1、土地補償費;2、安置補助費,法律規定安置補助費為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到六倍; 3、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費,包括房屋、樹木、設施等; 4、青苗補償費,補償費直接給具體的承包人。如果已經停耕,沒有種植任何作物,則不存在這筆費用。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高鐵土地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占地修高鐵的賠償標準是:耕地旱田平均每畝1.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2萬元,菜田平均每畝3萬元;農田旱田平均每畝1.76萬元,水田平均每畝2.64萬元,菜田平均每畝4.4萬元;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0.64萬元;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0.72萬元;未利用地平均每畝0.16萬元。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高鐵建設征用地補償標準
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補償費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該費用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但是,按照國務院 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我國某些省份規定如果農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沒有土地可以耕種,那么應當將土地補償費中的部分支付給失地農民。
隨著我國軌道交通運輸的快速發展,高鐵線路不斷增加,方便了人們的跨省出行。高鐵建造前期,涉及到相關地塊的征地拆遷工作。各地對于征地拆遷補償標準也各有不同。那么高鐵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呢?為您解答。
一、高鐵征地拆遷補償標準
永久性征用土地適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p>
而臨時用地,則只有征用期間的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按年計算的補償,和恢復耕種期間的補償(一般是二年,第一年的補償是年產值的50%,第二年是25%)。
至于占用民房,則依據以上原則,由地方政府決定。
(一)高鐵征地拆遷具體補償標準如下: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3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76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64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4.4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64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72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16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由吉林省征地事務服務處具體組織實施,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三)房屋地上物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標準
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650元。
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550元。
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準
倉房每平方米補償1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2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00元。
廁所每平方米補償50—100元。
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50—10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25—30元。
菜窖每平方米補償50—130元。
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50元。
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150元。
大門樓每個補償400元。
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2000元。
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2000元。
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1萬元。
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10—30元。
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
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墳每座補償3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6000元。
綜上所述,高鐵征地拆遷補償標準主要包括土地面相關補償與地上物相關補償構成。根據各個區域的實際情況(人均GDP和消費系數水平等),補償標準會略有所不同。但是作為高鐵所征用地塊居民,其有義務快速配合相關部門人員盡快完成征地工作。
因高鐵土地被臨時征用,目前還沒有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條 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土地補償費每年一般不低于年產值的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