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女人申請宅基地流程(離婚的女人申請宅基地流程視頻)
離婚農村婦女申請宅基地需要什么資料
離婚農村婦女申請宅基地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宅基地使用權申請書。
2、宅基地使用合同。
3、權利人身份證明。
4、戶口簿。
5、婚姻狀況證明。
6、宅基地評估報告。
7、宅基地專項審計報告。
8、完稅證明。
離婚后女方戶口的解決方法有以下幾種:
1、戶口遷移:如果女方想要自己獨立生活或者再婚,可以選擇將戶口遷移到自己的新居所在地。具體流程可參照上一條回答中的操作方法;
2、戶口保留:如果女方暫時無法確定自己的下一步計劃,可以選擇將戶口保留在原居所地。這樣可以保證女方在需要時,可以繼續享受原居所地的公共服務資源,比如醫療、社保等等;
3、戶口轉移:如果女方已經確定要將居住地從原居所地轉移到其他城市,可以選擇進行戶口轉移。戶口轉移需要到目的地的派出所辦理,具體操作方法類似于戶口遷移。
綜上所述,戶籍轉移的具體規定可能會因不同地區而有所不同,具體操作前需要前往當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咨詢相關規定。另外,如果女方在離婚協議中與男方有財產分割、撫養子女等約定,也需要在辦理戶口轉移前先解決這些問題,以避免產生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女方離婚后申請宅基地流程
法律主觀:
離婚 后只要符合條件,可以申請 宅基地 ,離婚后如何申請宅基地需要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宅基地用地: (一) 農村居民戶無宅基地的; (二) 農村居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戶標準(267平方米)的; (三) 回村落戶的離休、 退休 、退職的干部、職工、復退軍人和回村定居的華僑、僑眷、港澳臺同胞,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的; (四) 原宅基地因影響城鄉規劃,需要收回或搬遷而又無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一) 買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房屋的; (二) 違反計劃生育超生的; (三) 一戶一子(女)有一處宅基地的; (四) 戶口已遷出的; (五) 年齡未滿十八歲的; (六)其它按規定不應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農村居民宅基地用地,以戶為單位,在城市規劃及規劃控制范圍內,每戶不得超過134平方米,其它范圍不超過167平方米。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外嫁女離婚后如何獲得宅基地
外嫁女可以申請宅基地,主要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來申請:1.戶口未遷出娘家的可以在娘家申請宅基地。2.如果把戶口遷移到婆家,在婆家未分得土地的,可以去所招地的政府部門提出申請。
一、外嫁女可以申請宅基地嗎?
外嫁女可以申請宅基地,主要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來申請:
1.戶口未遷出娘家的可以在娘家申請宅基地。
2.如果把戶口遷移到婆家,在婆家未分得土地的,可以去所招地的政府部門提出申請。
以上兩種情況村集體不予辦理的,都可以向政府投訴。
二、農村外嫁女新政策是怎樣的?
1.享有宅基地繼承權
以前在農村,女兒一旦嫁出去之后,這個家庭所以的權益都和女兒無關,繼承權都屬于兒子的,不會留給女兒。但隨著制度的完善,外嫁女也可以享受宅基地繼承權利的。不過需要得到證明,證明你是合法繼承人。同時為了證明其有效性,還需要走公證程序,這樣就擁有宅基地繼承權了。這樣做確實方便了很多農村家庭,因為部分家庭存在生兩個女兒的現象,這樣就不用考慮到財產繼承問題了。
2.享有拆遷賠償權利
只要是村里的合法村民,就可以享受拆遷賠償權利。
3.享有土地繼承權
(1)如果女兒嫁出去了,但戶口仍在本村,可以享有土地繼承權;
(2)如果女兒嫁出去了,戶口也移出去了,但婆家沒有土地分配,則外嫁女仍擁有在本村的土地繼承權;
(3)如果外嫁女離婚了,婆家也沒有土地分配給她,則也擁有本村的土地繼承權利;
(4)如果外嫁女離婚了,婆家有土地分配給她,待新的婆家也有土地分配給她,則原婆家會取消她的土地分配權。
4.享有農業補貼
很多人認為女兒嫁出去了,農業補貼也就沒有了。其實不是這樣的,如果外嫁女的戶口沒有移出去,她還是享有本村村民的同等權利。當有發放農業補貼時,她也可以擁有一份。
離婚的女人可以另外建房嗎
離婚的女人可以另外建房。
離婚后如果符合條件,可以申請宅基地建房。例如,農村居民戶無宅基地,或者農村居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戶標準(267平方米)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申請離婚的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夫妻雙方財產證明、子女出生證明、離婚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
2、選擇適當的離婚方式:夫妻雙方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選擇協議離婚,通過律師或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如果無法協商,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提交申請:根據選擇的離婚方式,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給律師、公證處或人民法院,繳納相關費用。如果選擇訴訟離婚,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訴訟狀和相關證據材料。
4、庭前調解:人民法院會安排庭前調解,希望夫妻雙方在庭前達成和解協議,盡可能減少訴訟成本和時間。
5、庭審:如果庭前調解未能達成協議,法院會安排庭審,夫妻雙方需要在庭審中提交證據、陳述事實和訴求等,并接受法院的審理。
6、判決:經過審理,法院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7、執行:如果一方不服判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生效,雙方需要按照判決內容執行,并完成離婚手續。
綜上所述,離婚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需要認真考慮和慎重處理。在離婚之前,雙方可以采取溝通、咨詢、調解等方式嘗試解決問題,避免走向離婚。如果必須離婚,應該按照法律程序處理,以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女人離婚申請宅基地條件
女人離婚申請宅基地條件具體如下:
1、要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申請條件為,宅基地必須要符合土地方利用總體規劃明確的建設用滴范圍之內,那么申請的面積也是需要符合占地的審核標準的,農村的宅基地標準為,每個人是20平米到30平米,三人以下的用戶按三個人計算,四個人戶按四人計算,五人以上按五人計算;
2、而且申請人的戶口必須在申請宅基地所在的村組之內,而且一戶農村居民只能有一戶宅基地,不可以有多戶。
離婚后只要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一般只要仍屬于農村戶口,就是村集體組織的成員,就有權申請宅基地,這是村集體組織成員的基本權利。宅基地是基于憲法與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無償讓村集體組織成員建房使用的。此外,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農村居民戶無宅基地的;
(二)農村居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戶標準的;
(三)原宅基地因影響城鄉規劃,需要收回或搬遷而又無宅基地的。因此,夫妻間確實已經離婚的,那就可以分戶,可以申請宅基地了。當然具體能否申請到,也要看本集體經濟組織是否有多余宅基地。
如果離婚婦女已具備分戶條件旦原有宅基地面積尚末達到《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限額標準需重建、擴建的,當事人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宅基地,經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討論同意,并將申請宅基地戶主名單、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間數面積、申請建房占地面積、位置等張榜公布后無異議的,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查,縣士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由縣人民政府批準,其批準結果由村民委員會予以公布。
法律依據:
《農村宅基地管理力法》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宅基地:
(一)因國家或集體建設、移民、災毀等需要遷建、重建的;
(二)實施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或日村改造,需要調整拆遷的;
(三)現有宅基地面積尚末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準需重建、擴建的;
(四)已具備分戶條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積尚末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準需重建、擴建的;
(五)經縣人民政府批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引進或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確需在農村安家落戶的;
(六)離休、退休、退職的職工,復員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臺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
離婚后怎么申請宅基地
法律主觀:
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本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需要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村委會審查、縣人民政府批準,可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并用于居住。也就是說,村民通過申請取得的是宅基地使用權,并不是所有權,故夫妻離婚時宅基地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僅可對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進行分割。,農村宅基地房屋大部分均由夫妻一方名義或父母名義審批登記,并同時包含其他家庭成員利益。因離婚案件本身的特殊性,若涉及其他案外人的利益,則無法在離婚案件中直接作出處理。因此,法院在處理此類案件時,不會直接對具體宅基地使用權份額作出分割,往往僅判決當事人在此房屋內享有居住權,至于份額的確定,可以在解除夫妻關系后另行通過訴訟處理,這又將涉及到離婚后分家析產糾紛。,1、分割原則。基于農村房屋所有權的特點,離婚時,必須首先區分出爭議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家庭共有財產,則應先進行分家析產,確定出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份額。對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的分割則可以參照城市房產分割的原則進行。,2、分割方式。由于農村房產與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權相聯系,而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以具有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身份為前提,因此,農村的房產只能出售給同村的村民,不允許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銷售給城市居民。這就決定了離婚分割農村房產的方式一般只有競價取得和作價補償兩種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會公開拍賣的拍賣分割方式。,1、再結婚的,應及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只有戶口遷移到婚姻締結地所在村里后,另一方才能成為該村的村民,也才能將其作為核定宅基地使用面積時的家庭人口之一。,2、家庭成員共同建房居住時應及時做出約定。由于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申請的,因此在家庭共同建房時應就家庭房產的分配及時做出書面約定,不能做出書面約定的,也應邀請村委會領導或相關無利害關系的親屬對房屋分配的口頭約定進行見證。,3、發生離婚需要分割家庭房產時,應首先進行分家析產。比較簡單的操作辦法是確認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再讓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適應的金錢補償。,申請人:姓名,個人介紹,申請事項:,申請農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事實和理由:,1、申請人現住的房屋,還是以前父母建的簡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雖經過多次整修,但破損處仍然較多,修修補補既難解決漏雨漏風問題,也影響房屋外觀,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2、我現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間,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兩家和我父母共計三家共同居住。我們兄弟都已成家,兩家共用人數已經達到14人,人均住房面積僅有5平方米左右,現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為了改善現有的住房狀況,必須建新房。,3、這些年來,黨的政策越來越好,我們農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過多年的辛勤勞動,不斷積攢,已基本上攢夠了建新房(建成磚混水泥房)的費用。只要上級一批準,我就能馬上動工。,特此申請,敬請貴村委會核實情況,審核批準為盼。,此致,XX村村民委員會,申請人:,由于宅基地遵循一戶一宅的原則,因此離婚之后如果分戶且符合獲得宅基地的其他條件的,可以向村委會另外申請。
法律客觀: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討論同意,并將申請宅基地戶主名單、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間數面積、申請建房占地面積、位置等張榜公布后無異議的,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查,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由縣人民政府批準,其批準結果由村民委員會予以公布。
農村離婚女人可以申請宅基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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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兆瞎析:可以,宅基地是不能買賣的,對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但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如果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女方離婚后,可以申請使用宅基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裂孫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族源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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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怎樣申請宅基地
離婚后可以向當地的政府部門申請宅基地。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并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審批。
農村離婚后女方可以申請宅基地嗎
一、農村離婚后女方可以申請宅基地嗎
1、農村離婚后女方可以申請宅基地。宅基地是不能買賣的,對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如果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女方離婚后,可以申請使用宅基地。申請宅基地需要滿足條件如下: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四十四條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二、非農戶口遷回農村可以申請宅基地嗎
農戶口遷回農村不可以申請宅基地非農戶口屬于無產階級,農業戶口屬于有產階級,因為農村戶口會有集體用地性質的宅基地和定量的種植土地?,F在農轉非很容易辦到,而非轉農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