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可以讓公司承擔其個人債務嗎
用公司的錢還個人債務
法律主觀:
1. 個人的債務 不能由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承擔。 2.股東一經出資,資產屬于公司所有。公司對股東的債務無需承擔還款的責任。但可以 到法院起訴 ,判決生效后,申請法院執行股東在公司的股權。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 法人財產權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 債務承擔責任 。 有限責任 公司的股東 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 公司債務承擔 連帶責任。 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 強制執行程序 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 優先購買權 。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東個人債務與公司有關嗎?
法律主觀: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公司有債務,股東怎么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屬于獨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資格,以自己獨立的財產承擔責任。公司股東是僅以出資為限來承擔責任的,對公司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除非股東存在濫用公司法人人格的情況,這種法律規定由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可以否認公司法人人格,要求股東承擔責任。一般正常情形,股東都是僅以出資為限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豆痉ā分械诙畻l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的有關條文,股東在設立公司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抽逃注冊資金,或公司被撤銷、注銷、歇業后,股東無償接受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股東在注冊資金不實、抽逃注冊資金和接受公司財產的范圍內承擔責任。股東承擔的不是連帶責任而是后于公司獨立財產的補充責任,而且應在出資范圍內。
如果投資人出資不到位而未達到法定最低注冊資金標準,但是又領取了營業執照,這時候相對債權人因糾紛而起訴公司,出資人是否承擔無限責任。對于這種出資瑕疵情況,一般承認公司的法人人格。公司首先應當以其資產承擔民事責任,公司不能承擔的,由公司股東在未繳納范圍內承擔。這實際上股東承擔的是資本的充實義務。對于在公司停業或清算時,出資者尚未繳清其認繳的出資或股份的,公司的債權債務尚未清理完畢而公司被注銷。這實際上是給債權人造成了損失,這時應當允許債權人直接向股東追索。關于股東抽逃出資的,《公司法》第209條僅規定了行政或刑事責任,"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資的,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其民事責任也應按照上述的原則追索股東的責任。
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對實際上并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又不吊銷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人民法院可以對該企業的法人資格不予認定。這就是說,在企業未被撤消或者歇業的情況下,可以否定法人格。對于公司還未注銷、而股東作為清算主體又不盡清算責任時,應當否定公司的法人格,由股東承擔對債權人的賠償責任。在前述情況下,關于要求法院判處股東承擔清算責任,已經有了相應的司法解釋。關鍵是股東不盡清算職責時是否應當承擔無限責任的問題。這方面的爭論主要是兩種意見,一是無限責任,即全額賠償企業的全部債務;二是有限責任,即僅以其出資為限承擔部分賠償責任,或者是其不盡清算責任造成的損失范圍內賠償。對于欺詐或利用法人名義從事違法活動的,例如為逃避債務抽逃、轉移、隱匿公司財產等明顯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應當追究股東的責任。
個人欠款名下公司承擔責任嗎
股東個人欠債公司是不會負連帶責任的,股東欠債完全是屬于個人的行為只能由個人來進行清償,而對于公司的財產歸公司所有兩者是沒有關系的,但如果是屬于公司擔保的話,那么就會承擔了。
一、股東個人欠債公司負連帶責任嗎?
公司股東個人的債務糾紛不會牽涉和影響到公司的資金安全。這是因為:
1、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公司財產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東個人。凡不屬于其公司的債權債務,任何人都無權隨意動用和查封公司的財產。
2、公司股東個人的債務糾紛,屬于股東個人,并由股東當事人個人負責和承擔。但是法院有權查封股東在公司的股權,并且可以在勝訴后以該股權獲得賠償。
但是,如果公司做了該股東的債務擔保人,公司就有連帶的擔保償還責任。在被擔保股東償還不了債務時,公司就有償還的責任。
二、公司破產債務償還由誰來償還?
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即以公司的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公司股東不承擔賠償責任。
《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币罁覈痉ǖ囊幎?公司是屬于法人組織,公司的民事責任應該由公司的出資承擔,所以破產后債務由公司資產償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股東欠債就代表著債務人是屬于股東,與股東所在的公司是沒有一點關系的,債權人追償債務只能向股東實施,但如果股東財產清償不了的,那么也是可以讓股東所在公司的股權拿來償還,但前提也是不能傷害到其它股東的權益。
公司股東個人債務與公司有關嗎
股東的個人債務與公司沒有關系,股東的個人債務應當由其個人財產償還,公司的財產只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但是股東享有的該公司的股權可以作為其財產進行評估、拍賣,然后就所得價款用于清償債務。
一、個人欠款不還怎么辦
欠款糾紛產生后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只要運用及時和恰當,就會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債權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
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梢娤蛉嗣穹ㄔ荷暾堉Ц读钜允栈厍房畹淖畲蠛锰幘褪菚r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欠錢股東需要承擔責任嗎
公司欠錢股東一般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具體而言,股東對于公司所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并不需要另外承擔其他責任,關于公司欠錢股東是否需要承擔責任的問題,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公司欠錢股東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1、公司欠錢股東一般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2、具體而言,股東對于公司所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并不需要另外承擔其他責任,法律上對此的具體規定是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財產,可以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僅以出資為限承擔責任。
3、因此公司本身就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是可以獨立進行償還債務的。
4、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公司債務追討的方法有哪些
1、電話催收付款。
電話催款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一是專業知識,比如合同、付款條件、供應商和客戶的權利和義務等;
(2)二是談話技巧比如步驟、說話口氣、火候的掌握等。
2、信函催收付款。
信函催帳有以下的優點:采用信函進行催帳是非常正式的,最重要的是信函是訴訟時效中斷非常有效的證據。
3、傳真催收付款,傳真的最大優點就是速度快,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讓客戶了解您的要求。
4、索要確認函和書面付款計劃。
(1)書面確認和付款計劃比較正式,能給客戶留下比較深刻的印象。
(2)另外,書面確認和付款計劃對于日后通過法律或其他嚴厲手段追收欠款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5、商業懲罰措施。
(1)商業懲罰措施包括:一是停止供貨。停止供貨不僅是一項商業懲罰措施,更是降低信用風險的一種手段。
(2)二是對逾期帳款收取利息,逾期帳款利息銷售合同中一般都規定有延期付款的利息,供應商有權收取。
有些公司的財務做的非常的混亂,股東的個人資產和公司資產沒有很好的進行區分,這種時候,公司的債務就不可避免的會連累到股東。所以,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其實也是很重要的。
公司欠下債務股東是否要負責
法律主觀:
一般是不需要的,在有限公司中,股東一旦完成了出資義務,那么公司的 債務 就應當由公司獨立承擔,股東只以自己認繳的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但在一些情況下,有限公司股東也需要對 公司債務 承擔責任。 1、 公司注冊資金 不到位,出資不足的(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如果實際到位的 注冊資金 沒有達到 公司法 關于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標準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產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達到了公司法關于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要求,股東對差額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2、股東抽逃公司資產,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的,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 債務承擔 連帶清償責任。 3、公司的實質股東僅一人,其余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者虛擬股東的,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4、名為 有限責任公司 實為自然人的獨資企業,企業主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因 股權轉讓 導致股東為一人,在6個月內既未吸納新股東,又未進行企業性質變更登記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分,控制股東對公司的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 (1)公司的利益與股東的收益不加區分,致使雙方財務賬目嚴重不清的; (2)公司與股東的資金混同,并持續地使用同一賬戶的; (3)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業務持續地混同,具體交易行為、交易方式、交易價格受同一控制股東支配或者操縱的。 控制股東是指實際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并能對公司的主要決策活動施加影響的股東;控制股東可以是持多數股的股東,但不限于持多數股的股東 6、股東資產與公司資產混同、股東業務與公司業務混同的(關聯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東所吸收而不再獨立,股東應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簡而言之,股東是否要承擔公司的債務,這得根據當時的情況進行分析,像是有些公司的財務做的非常的混亂,股東的個人資產和公司資產沒有很好的進行區分,這種時候,公司的債務就不可避免的會連累到股東。所以,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其實也是很重要的。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股東個人的債務和公司有關系嗎
股東的債務是個人債務,一般由股東自己承擔。如果經股東會同意,公司對股東債務擔保的,股東債務可以由公司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六條 【公司擔?!抗鞠蚱渌髽I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
1、股東虛假出資
如股東虛假出資導致公司實有資本雖然沒有達到公司章程記載的數額但達到法定最低限額的,公司具備法人資格,當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出資不足的股東應當在出資不足的范圍內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補充清償責任。除此之外,也應當包括股東出資雖達到或高于最低注冊資本、但顯著低于該公司從事的行業性質、經營規模和負債規模所要求的股權資本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公司股東的投資減少了,相對來說是規避了公司債務,也應視為一種出資不實的情況,由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股東對公司的過度控制
股東對公司的過度控制,導致公司和股東的資產、財務、業務、機構、人員發生高度混同,甚至公司和股東共用一本賬、共享一個銀行賬號等。在此種情況下,如發生公司對外債務的狀況,往往是公司股東因此掌握大量從公司獲取的資產,而公司卻無力承擔對外債務,致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極大損害。這就是公司法20條關于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的獨立地位逃避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