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如何轉變為詐騙(被騙了怎么能盡快把錢要過來)
欠錢不還如何轉變為詐騙
單純的欠錢不還的,不可能轉化為詐騙罪。借款后無力償還的,這是民事糾紛,即使其中有民事欺詐的成份,原則上也不構成詐騙罪。欠錢不還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不執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43條
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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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如何轉變為詐騙
法律主觀:
如果行為人只是單純欠錢不還,是不會轉化成詐騙的。除非當事人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一開始便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當事人的財物。行為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一般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欠錢不還如何轉變為詐騙
看借款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為人在借錢時就具有不歸還的意圖。詐騙罪以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為目的作為主觀構成要件的,因此,借款人“借錢”只是其虛構的幌子,主觀上根本沒有歸還的意圖,即可認定為詐騙罪。如借款人在借款時卻具有歸還的意思,往往只是因為客觀原因造成債務不能及時歸還,則不能認定為詐騙。
如何判斷行為人非法占有的主觀意圖
在司法實踐中,很多借貸式詐騙的犯罪人在歸案后,總是會提出其與被害人之間是正常的借貸關系,甚至提供借條等證據予以印證,給判斷此類案件的性質造成困難。主觀意圖存在于人的大腦中,是一種意識形態,無法直接從思維中剝離出來加以認證。往往只能依靠行為人的自我敘述,但真實性值得懷疑,更多的是要結合其具體行為表現一類進行判斷,因為“行為是基于人的意識而實施的,或者說是意識的外在表現”。在處理此類案件時,不能僅僅聽信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而是要根據被告人的客觀行為以及其他客觀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判斷,行為人在犯罪中的行為表現往往更能表現出其主觀意圖。在判斷行為人是否是有非法占有意圖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行為人借錢的理由與實際用途
在正常的民間借貸中,借款人會告知債權人借款的真實用途,讓債權人知曉借出資金的用途和風險,從而做出決定。而在詐騙案中,犯罪人通常會編造一些虛假的借款用途,如投資、工程建設等正當而且有豐厚利潤的項目,使被害人產生其借出資金安全并能及時收回的錯誤認識。而實際上,犯罪人在獲得借款后會將錢用于一些高危或者無法收回資金的活動,如用于賭博、供自己揮霍等,從而導致被害人的資金無法收回。行為人對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會反映出其借款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借款時的理由與實際使用的異同,也可以反映出行為人在借款時是否有虛構事實或隱瞞真象的客觀行為,是考察行為人主觀心態的重要依據。
2、行為人借款時的財務狀況
行為人借款時的財務狀況是判斷其是否準備歸還借款的重要因素,行為人財務狀況結合其對借款的用途,能夠準確把握行為人的真實心態。在很多詐騙案件中,犯罪人在本人負債累累或者沒有任何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通過虛構事實將自已裝扮成富人或具有償還能力,如謊稱擁有房屋、土地、豪車等,在騙得借款后大肆揮霍,造成借款無法歸還,此類情形應當認定行為人在借款時就沒有償還的意圖。反之,如果行為人本人具有較好的財產條件,雖然通過虛構理由等手段獲得了借款,并用于了賭博等活動造成借款無法按時規還的,但其所擁有的其他財產,如房產、汽車、股票等,能夠保證債權人利益不受損失的,應當認定行為人在借款時具有歸還的意圖,不應認定為詐騙。
3、行為人是否有掩飾真實身份或隱匿行蹤的行為
在借貸式詐騙中,犯罪人在犯罪之前會利用假名、假住址或假證件來掩蓋真實身份,在得手后便銷聲匿跡。還有的犯罪人雖使用真實身份,但在騙得借款后或被害人追償過程中,又通過更換手機號碼、變更居住地點等方法來隱匿行蹤,這些行為也能夠反映出行為人不愿歸還借款的主觀心態,是判斷行為人性質的重要依據。
判斷行為人的主觀意圖過程中,應當結合以上三點進行綜合的分析和判斷,準確把握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欠錢不還如何轉變為詐騙
欠錢不還,不能轉化為詐騙罪。
借款后無力償還的,這是民事糾紛,即使其中有民事欺詐的成份,原則上也不構成詐騙罪。欠錢不還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不執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欠錢不還構成詐騙的行為主要包括兩種:
1、如果以代購為名,行詐騙之實,騙取大量財物,大肆揮霍,根本無意歸還,也無力歸還的,應以詐騙罪論處;
2、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占有的目的。
債務人欠錢不還可以根據如下維權:
1、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并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個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并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建議還是保全,因為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2、起訴。去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記,向法院起訴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去法院起訴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證明、起訴狀、相應的證明材料、并預交訴訟費用;
3、執行。判決下來后,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并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欠錢不還怎么告他詐騙
法律主觀:
欠錢不還要告他詐騙應當要有證明行為人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方法騙取出借人數額較大財產的證據,否則借款人就不構成詐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欠錢不還如何轉變為詐騙
欠錢不還若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通過借貸的形式,騙取公私財物的詐騙方式,則定性為詐騙罪。
單純的欠錢不還的,不可能轉化為詐騙罪。借款后無力償還的,這是民事糾紛,即使其中有民事欺詐的成份,原則上也不構成詐騙罪。欠錢不還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不執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詐騙罪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要件??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4、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個人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
2、故意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及以上的行為;
3、要求被害人因為行為人的詐騙行為產生了錯誤認識而處分了財產。
綜上所述,欠錢不還正常情況下是不會轉變為詐騙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欠錢不還如何轉變為詐騙
看借款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為人在借錢時就具有不歸還的意圖。詐騙罪以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為目的作為主觀構成要件的,因此,借款人“借錢”只是其虛構的幌子,主觀上根本沒有歸還的意圖,即可認定為詐騙罪。如借款人在借款時卻具有歸還的意思,往往只是因為客觀原因造成債務不能及時歸還,則不能認定為詐騙
一、欠錢不還可以告詐騙嗎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為詐騙罪。需要看有沒有不歸還的故意,數額上2000就夠了,但主觀上有時候很難界定。
二、怎樣才構成詐騙罪,即詐騙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 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二)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三)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四)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
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在欺詐行為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人對方的錯誤認識;如果對方不是因欺詐行為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就不成立詐騙罪。欺詐行為的對方只要求是具有處分財產的權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財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為人以提起民事訴訟為手段,提供虛假的陳述、提出虛偽的證據,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決,從而獲得財產的行為,稱為訴訟欺詐,成立詐騙罪。
究竟欠錢不還可以告詐騙嗎?因為欠債不還屬于民事糾紛,一般來說是不會認定為詐騙,除非債務人在借錢的時候就具有不還的目的,那此時才有可能認定為詐騙。當然,最終能不能構成詐騙罪,還要結合具體的數額才能確定,如果無法認定為詐騙罪,作為一般的違法行為也是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欠錢不還如何轉變為詐騙
一、欠錢不還如何轉變為詐騙
1、欠錢不還轉變為詐騙的條件是:
(1)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2)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
(3)騙取公私財物的數額達到了3000元的。
滿足以上三個條件的,就構成詐騙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客體要件,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罪;
2、客觀要件,詐騙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詐騙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詐騙罪;
4、主觀要件,詐騙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節下,對詐騙罪的犯罪分子處罰不同,也就意味著犯罪分子具體的坐牢時間不同。最高的時候是無期徒刑。
借錢不還如何告詐騙
一般來說,單純的欠錢不還是不構成詐騙的,因為債務人不具備主觀上的“詐騙的故意”,只是拒絕履行民事上的債務而已。不一定,因為民事債權債務關系與刑事犯罪有本質上的區別。要構成詐騙,必須要滿足“詐騙罪”的構成要件,要考察當事人的主觀意思、客觀行為以及是否有違法阻卻事由,綜合認定是否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借款人由于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賬,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還有些打借條之后偽造還款收條的,詐稱已經還款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是區別詐騙罪與非罪界限的重要標準。
在認定詐騙罪時,不能簡單地認為,以高息為誘餌借錢不還就屬于詐騙?,F實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無法按時還款的情況,行為人雖然主觀有過錯,但其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認定。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欺騙的方法取得借款的行為,才構成詐騙罪。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當下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