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女方沒有工作撫養費怎么算(三種情況不給撫養費)
女方無工作離婚撫養費怎么算
法律主觀:
女方無工作法情況下,離婚撫養費的數額計算方式為:女方總會有收入的,如果其無固定收入可以按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來計算。一般可以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在無法協商一致的,可由法院判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女方沒工作孩子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女方沒工作孩子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
離婚后撫養費的認定標準如下:
1、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一般情況下不撫養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費、醫療費;
2、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
4、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5、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依據不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收入的平均收入,參照以上比例確定。
撫養費包含以下內容:
1、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2、對生活費而言,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只要并非生活所必須,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3、對教育費而言,撫養費指尚在學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公立學校教育費。
不給撫養費的起訴流程如下:
1、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要撫養費;
2、交到沒有支付撫養費一方的居住地法院;
3、然后等待開庭審理;
4、開庭前準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綜上所述,如果小孩的撫養權是歸男方的,不與小孩共同生活的女方,是需要支付未成年子女一定數額的撫養費的。即使女方沒有工作收入,也不能免除撫養費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后沒有工作孩子的撫養費怎么算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沒工作離婚孩子撫養費的計算標準: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月總收入的20%至30%支付,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金額可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有特殊情況,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撫養費的承擔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通過平等自愿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準許。但是,協議應當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于子女的,就不應準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準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離婚沒工作孩子撫養費怎么算
法律主觀:
一、離婚沒工作孩子撫養費怎么算
沒工作離婚孩子撫養費的計算可以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具體數額,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法院一般會根據當地生活水平、孩子的實際需要確定撫養費金額。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離婚后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怎么支付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婚姻家庭 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 子女撫養 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條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第五十一條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第五十二條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并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離婚的時候,男女雙方可以協商確定離婚后具體由誰來支付撫養孩子,若是男方或者女方,不想撫養孩子的,也可以在協商的時候表明自己自愿放棄孩子的撫養權,為了畢苗苗離婚后就孩子的撫養權歸屬發生爭議,雙方需要將協商的內容擬定成協議。
三、離婚后沒錢給撫養費要坐牢嗎
離婚后沒錢給撫養費不用坐牢,這不屬于犯罪。可以與撫養孩子的一方協議緩付或用其它方式折抵撫養費,但要是既無財產也喪失了支付能力,另一方則要全額承擔撫養責任。即使申請 法院執行 也沒有會因沒有財產可執行而沒有實際意義的執行辦法,因此最好還是進行協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了女方沒有收入 撫養費怎么辦
法律主觀:
1、離婚后女方沒有工作收入的,可以同直接撫養孩子的男方商量,如果女方能分期支付 孩子的撫養費 ,讓其分期支付,實在是分期后也無力支付的,可以以其財物進行折抵。 2、但是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即使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無力支付 孩子撫養費 的也不能拒絕 支付撫養費 ,這是其作為未直接撫養孩子一方的法定義務。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女方無固定工作,離婚后該付多少孩子的撫養費?
女方無固定工作,離婚后撫養費數額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考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擴展資料: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增加撫養費的條件
撫養費可依法增加,按照司法解釋,離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
離婚女方沒工作撫養費給多少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依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根據司法解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 、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一)撫養費支付方式
1、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2、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
(二)子女撫養費可以由一方全部負擔嗎?
1、如果協商一致,是可以的,當然,如果有證據顯示承擔全部撫養費的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
2、即使達成上述協議后,如果過一段時間后,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3、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4、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成年的子女還需要父母拿撫養費嗎?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法院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根據司法解釋,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離婚雙方具有孩子的,應當站在孩子的角度上思考問題,撫養費不管是哪方承擔都是需要符合實際情況。成年子女的撫養費還需要依據子女是否具有自我獨立生活能力,一般只需承擔教育和生活費用即可。若是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父母有能力的話,是可以允許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一條 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女方無工作離婚撫養費怎么算
女方無工作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第9條的規定,離婚撫養費按以下方式計算:
1、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額可按照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支付月總收入的20%--30%。當然,如果有特殊情況,給付的比例可以適當調整。
2、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則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只要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離婚后一方沒有工作撫養費怎么算
法律主觀:
離婚后一方沒工作也是需要支付撫養費的。即沒有工作或者無力支付的,可以請求減少撫養費,不能不支付。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履行法定的撫養義務。具體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無力支付的,可請求適當減少撫養費。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沒有工作離婚孩子撫養費怎么算
法律主觀:
根據實際情況分析,不同父母的收入不同,不同地區的生活水平不同,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 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撫養 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 撫養費 。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