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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下落不明原告起訴離婚由哪一法院管轄

        2023.09.12 455人閱讀
        導讀: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管轄法院規定是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轄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離婚訴訟管轄法院法律主觀:根據法律規定,起訴離婚的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地域管轄范圍是:被告所在地管轄情況:夫妻雙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共同居住的縣或區的基層人民法院就是管轄法院。

        離婚案件的管轄問題

        法律主觀:離婚案件屬于民事案件,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主觀:離婚管轄權的確定,提出離婚的一方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如果存在被告居住在國外或者被監禁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離婚訴訟地域管轄范圍是:被告所在地管轄情況:夫妻雙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共同居住的縣或區的基層人民法院就是管轄法院。

        離婚案件被告下落不明由哪個法院管轄

        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主觀:離婚訴訟案的管轄規定有:一般情況下,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離婚訴訟管轄法院規定是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轄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在一般情況下依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此,為保護原告的人身權益,法律上確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被告離家出走多年,且未與其家人和原告聯系,難以確定被告現所在地。

        由此可知,像離婚訴訟這樣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離婚訴訟管轄法院

        法律主觀:根據法律規定,起訴離婚的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即戶口所在地,原告目前的經常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在經常居住地起訴。

        離婚訴訟采取的是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轄原則來確定管轄。離婚訴訟一般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何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該由經常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來管轄。

        起訴離婚的應當去哪個法院

        起訴離婚去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但若被告不在中國居住、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監禁等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訴訟離婚的提起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去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起訴離婚的應當去被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住所就是指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該去被告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訴訟離婚應向哪里的法院起訴

        1、起訴離婚可以在行為人經常居住地的管轄區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采取的是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轄原則來確定管轄。離婚訴訟一般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

        2、一般起訴離婚要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締結地,即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怎么起訴離婚去哪里辦理解釋如下: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戶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戶籍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訴。

        4、當事人如果提起離婚訴訟的,應該在被告住所或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5、起訴離婚可以在行為人經常居住地的租物管轄區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采取的是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轄原則來確定管轄。離婚訴訟一般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

        6、你好,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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