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繼承問題是什么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繼承問題是什么
445 人贊同
595 人不贊同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繼承問題是什么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繼承問題是房屋不能繼承,因為該房產并不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公產房沒有產權人,業主只有承租權,沒有處分權,其中承租權也是不能夠繼承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