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探望權方式怎么判決的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法院探望權方式怎么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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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探望權方式怎么判決的
法院對探望權方式的判決: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是行使探望權的民事主體,直接撫養方有協助對方行使探視權的義務。如果二人對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不能協議一致,則法院可以依法判決。對于拒不協助探視權人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或者組織,人民法院可依法對其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