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贍養老人卻想爭奪撫恤金(不贍養老人卻想爭奪撫恤金怎么辦)
很少盡贍養義務能分撫恤金嗎
法律主觀:
很少盡贍養義務能分撫恤金。對撫恤金如何分割,法律并無明確規定。根據我國目前的有關政策,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撫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則處理撫恤金,但同時還會綜合考慮各分配對象與死者的親密程度、對死者所盡撫養或贍養義務、生活能力;經濟狀況等客觀情況由法官進行自由裁量,以確保死亡撫恤金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且不違背死亡撫恤金發放之目的與初衷。,贍養費給付標準:按照當地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予以確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的義務,應當履行對父母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撫恤金不能代位繼承。撫恤金是發給傷殘人員或者死者家屬的,在未來的撫恤金轉化為被繼承的財產,繼承人是以法定繼承來實現,并非是代位繼承;而遺產繼承,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可以依法轉讓給他人的個人合法財產。代位繼承一般是法定繼承親屬的遺產,因此撫恤金是不能代位繼承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的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十五條 一次性撫恤金發給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沒有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
不照顧老人是否能分撫恤金
法律分析:據我國目前的有關政策,享有撫恤金待遇的人必須同時具有兩個條件:一是必須是死者的直系親屬、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養的人。所以,如果在死者生前并未盡到贍養義務的人是不可以分撫恤金的。死亡撫恤金的具體分割,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如果實在協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則處理撫恤金,同時也會酌情考慮各近親屬的客觀情況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沒有贍養老人能領老人的撫恤金嗎
沒有贍養老人能領老人的撫恤金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對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而撫恤金是發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由受害人及其近親屬享有。
沒有贍養老人能繼承撫恤金嗎
沒有贍養老人能繼承撫恤金嗎
沒有贍養老人能否繼承撫恤金,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來判斷。
一、撫恤金的性質和來源
撫恤金是國家或單位對死者家屬的一種經濟補償,用于保障其基本生活。撫恤金的來源可以是國家或單位,也可以是死者生前的遺產。
二、贍養老人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如果子女沒有履行贍養義務,父母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子女履行贍養義務。
三、繼承權的取得
繼承權的取得通常基于親屬關系,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如果死者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繼承。如果死者有遺囑,則按照遺囑進行繼承。
四、沒有贍養老人的影響
如果子女沒有履行贍養義務,可能會影響其繼承權的取得。在某些情況下,子女可能因為未履行贍養義務而被剝奪繼承權。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規定并非絕對,具體案件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來判斷。
綜上所述:
沒有贍養老人能否繼承撫恤金,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來判斷。如果子女沒有履行贍養義務,可能會影響其繼承權的取得。但具體案件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來判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條: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不贍養老人能分老人撫恤金嗎?
【法律分析】
可以分。撫恤金不是遺產,不能用于繼承。但是可以參照遺產繼承的方法由親屬分配。對于不贍養老人的人,應當少分或不分給撫恤金。所以,不贍養老人的可以分撫恤金,但是不是必須分撫恤金。撫恤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 職工發給的費用。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后,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死亡時止。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不盡贍養義務能否拿撫恤金
撫恤金是屬于被繼承人的遺產之一,而依據繼承法的規定,如果不對被繼承人盡贍養義務的,是不能分或者少分遺產的。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1130條規定: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贍養費的計算方式
贍養費的計算。首先計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準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六)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父母畢竟對自己是有養育之恩,所以在贍養父母的時候,應該要每個人都出力。同時要能承擔起贍養父母的責任,讓父母能夠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