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他人同居”是否構成法定離婚事由? 2023-09-05 11:58 0人收看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在線咨詢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夫妻一方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的規定,與他人同居,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提示:法律咨詢具有特殊性,律師回復僅供參考,如需更多幫助,請咨詢律師我也要問> 上一篇:夫妻離婚是否需要找律師?下一篇:婚外情所涉贈與應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