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第一胎不罰款。我國之前的法律規定,未婚先孕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但該費用不是罰款性質,而且我國目前已經廢除撫養費的征收制度,因此生育子女無需額外繳納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