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申請婚姻無效的人有什么?
可以申請婚姻無效的人:
1、以和直系血親結婚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人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2、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人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3、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人是婚姻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二、什么人能提起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訴訟
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確認之訴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導致婚姻無效的法定原因不同,提起訴訟的主體也有區別。具體是:
(一)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九條
有權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其中,利害關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的,為未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三、婚姻無效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無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當事人之間不具備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當事人之間屬于同居關系。因此,雙方之間的同居關系不會受到法律保護,如果一方想要“離婚的”只需要解除同居關系即可。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