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沒錢還法院會怎么辦(欠債沒錢還會坐牢嗎)
欠錢不還已經執行了,但是就是說沒錢不還怎么辦
欠錢不還已經執行了,但是就是說沒錢不還法院會將采取以下執行措施:
1、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進行信用懲戒;
2、限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3、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并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4、有權在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后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
5、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6、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7、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申請強制執行流程是:
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受理:法院對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予以受理;
3、申請復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法庭申請復議。人法庭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級法庭申請執行。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5、采取強制措施: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文件。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綜上所述,法院會采取措施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以查明被執行人是否有隱瞞的財產情況,實在沒有錢的,需要中止執行。欠錢不還的現象發生在債務人身上是非常正常的,但是債權人也并非束手無策,債權人可以申請訴訟,仲裁等司法救濟。債權人申請救濟的方式之前一般先要準備好材料,才有勝訴的可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
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由執行員傳喚雙方當事人當面交付,或者由執行員轉交,并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單位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轉交,并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公民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強制執行。
欠債沒錢還法院會怎么辦
欠債沒錢還法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會判決債務人還錢,如果債權人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的,法院會查詢對方名下的財產,如果對方確實沒有能力還錢,也沒有可執行的財產的,法院會中止執行,等待債務人有能力償還時再恢復執行。同時還會將債務人納入失信名單,被限制高消費。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欠錢不還法院強制執行會怎么樣
欠錢不還強制執行的后果如下:
1、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欠錢不還解決途徑:
1、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并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并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建議還是保全;
2、起訴: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么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
3、執行:如果判決下來了,那么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說欠10萬元,甲說,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你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說,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并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債務人和債權人區別:
1、概念不同:債權人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
2、法定義務不同: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債權人有義務接受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
3、抗辯權享有不同:債務人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債權人不享有抗辯權;
4、撤銷權享有不同:債權人享有撤銷權,債務人不享有撤銷權。
綜上所述,欠錢不還強制執行的后果如下,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欠錢不還法院執行庭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1、欠錢不還的,可以 到法院起訴 ,并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由法院強制其歸還。 2、法院執行的前提是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而且法院通過調查手段,可以查到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法院查不到被執行人的財產,無法執行。這時,申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申請人不能提供財產線索的,法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待發現有財產時,再恢復執行。 3、在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法院不強制執行的,申請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要求糾正;或者向上一級法院 申請強制執行 。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遲延履行期間 債務 利息司法解釋第三條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被執行人履行完畢之日;被執行人分次履行的,相應部分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每次履行完畢之日。人民法院劃撥、提取被執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紅利等財產的,相應部分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劃撥、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財產拍賣、變賣或者以物抵債的,計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債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財產通過其他方式變價的,計算至財產變價完成之日。非因被執行人的申請,對生效法律文書審查而中止或者暫緩執行的期間及再審中止執行的期間,不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銀行起訴后沒錢還一般會怎么辦
起訴了欠款人還是沒錢還怎么辦
起訴后不還錢問題的解決方法如下:
法院會采取措施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以了解被執行人是否有隱匿財產。如果實在沒錢,需要暫緩執行。
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轉移財產的,執行法院可以對其依法予以拘留、罰款,并強制追回被轉移的財產執行。
二、如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一切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和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都必須履行。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執行。
一方不履行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被申請人民法院應當執行。經公證機關依法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被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經公證的債權文書有錯誤的,人民法院將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處。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查,理由成立的,應當裁定撤銷或者更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3.不償還債務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1.如果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據,要看上面有沒有寫明還款日期。如果規定了還款日,則為到期次日起兩年,期間可以提前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如果沒寫,或者寫了但沒說(比如寫了等你手頭寬裕了就還等等。),那么其訴訟時效為借款之日起20年,到期即喪失勝訴權利。
四。訴訟的條件是什么?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被訴人民法院的管轄范圍。
欠錢被起訴了確實沒有錢還怎么辦
你好,有兩個方法。
1、和出借人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說服對方撤訴,按照你們的協商慢慢還錢。
2、訴訟程序進入強制執行階段: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于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欠錢不還告了也沒錢怎么辦
【法律分析】
欠錢被起訴確實沒有錢還的,處理方式具體如下:1、可以申請調解。2、與對方協商,分期還債。3、如果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法院會執行名下的財產。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么在起訴后,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對方沒錢還的,經人民法院調查債務人確實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可中止執行,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院執行欠款人沒錢還怎么辦
一、法院強制執行而對方沒有錢怎么辦
1、如果對方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話,只能中止執行。等對方有財產可供執行的話,可以恢復執行。
2、《民事訴訟法》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欠錢不還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是怎樣的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第三步:申請復議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強制措施
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欠錢不還去了法院是真的沒錢還怎么辦
一、欠錢被起訴確實沒有錢還怎么辦
1、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么在起訴后,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3、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持,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強制執行不會被關進監牢,因為民事責任涉及不到刑事問題;
4、債務人若實在無錢可還,即使對方打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員知道你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只有在你有錢拒不歸還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追究刑事責任);
5、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為幾年
1、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3、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于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5、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三、欠債不還訴訟程序是怎么樣的
1、起訴狀,弄清楚對方的基本登記信息(對方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等),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復印副本;
2、準備證據,你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對你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及其他可能對你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
3、帶上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欠債法院判決后沒錢還怎么辦
法律主觀:
欠錢被起訴到法院但確實沒錢還債的處理是:與借款人協商延期或者分期償還,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如果確無還款能力且無法恢復的,由法院判決中止執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五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