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兒媳離婚房子父母是沒有份的。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只有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才有權要求平等分割,父母不是共同財產的所有權人,所以父母不能參與到夫妻財產的分配中,父母也沒有權利分到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