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扣著土地補償款不給(村里扣著土地補償款不給怎么辦)
征地補償款村里不給該怎樣告
法律主觀:
征地補償款村上不給發應當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證件,及時錄音拍照錄像做好證據保全工作;雙方可以征地補償款進行合理的協商溝通,溝通未果可以申請政府管理部門裁決,裁決不能解決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客觀: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條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第八十條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征地補償款不發放怎么辦
征地補償款不發放的解決辦法如下:
1、征地補償款遲遲不給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門舉報;
2、或者向向轄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
(1)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因為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土地補償款的分配、使用需要通過召開村民大會討論決定,被征收人可先調查了解村委會對于土地補償款的分配方案等相關情況,若被征收人認為該決定侵害了自身的合法權益,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撤銷該決定;
3、征收土地必須要依照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進行,一旦遇到補償款遲遲不發放的情況,被征收人可以向律師進行咨詢,或委托專業律師通過訴訟的方式爭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并且收集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三條
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用的,責令改正,追回有關款項,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有關責任單位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村里一直壓征地補償款不發放
法律主觀:
農村征地補償款 中的 安置補助費 、青苗補償費發放給被征地的農民, 土地補償費 則發放給村 集體經濟組織 ?!?土地管理法 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法律客觀:
征地補償標準規定每兩年調整一次。上次是2011年12月31日調整,2012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制度作了修改。有業內專家推測,此次修改,主要內容是提高征地補償數額,提高額度可能至少為現行標準的10倍。農村征地補償問題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積,一般以房產權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或者建房批準文件的記載為準。如記載與實際不符的,除違章建筑外,應以實際為準。補償安置的時間界點:1、征地公告時,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畢的,對新房予以補償,對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房不予補償。征地公告時,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應當立即停止建房,具體補償金額可以協商議定;2、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可以給予適當補償。3、違章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進行房屋及其附屬物新建、改建、擴建的部分,均不予補償。4、同一拆遷范圍內,既有國有土地、又有集體土地的,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執行;被征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按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規定執行。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征地單位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公布。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1)對未轉為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2)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3)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4)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3、拆遷房屋其他補償項目:律師應了解并告知當事人,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并自過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1、拆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舉辦的企業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由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3、其他補償: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下列費用:(1)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設備安裝價格計算的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2)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3)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屬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構筑物的補償,按照當地有關地上附著物標準執行。
村里不給土地補償款應該找誰
依據我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村里截留征地補償款的,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相關法律規定,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布應當公布的事項或者公布的事項不真實的,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應當負責調查核實,責令依法公布;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有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成員作出的決定侵害村民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責任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村民委員會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法定義務的,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事項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布應當公布的事項或者公布的事項不真實的,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應當負責調查核實,責令依法公布;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有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成員作出的決定侵害村民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責任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村民委員會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法定義務的,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事項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村里拆遷集體土地沒分給本人補償去找那個部門
村委不給村民發放征地補償款的情況下,村民應當向土地管理部門舉報,并訴訟解決。
(1)村委不給村民發放征地補償款的情況下,村民應當向土地管理部門舉報,并訴訟解決;
(2)若村集體不發放征地補償費用的,村民可以向鄉鎮一級的人民政府反應情況要求對村委會的違法情況進行監督;
(3)若鄉鎮一級的人民政府不履行監督職責的,村民可以向法院起訴其不作為,以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
征地有什么條件
1、征收土地必須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種政府行為,是政府的專有權力、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沒有征地權。同時,被征地單位必須服從,不得阻撓征地;
3、必須依法取得批準;
4、必須依法對被征地單位進行補償;
5、征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條
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村征地補償款拒不分配怎么辦
農村的征地補償款不僅是拆遷補償低,村委會甚至是包括地級政府對于安置補償的相關政策的落實根本就不到位,而且補償費用的賬務在處理的時候也特別的不規范這些都是當下農村征地補償款存在的一些問題。關鍵是有些農戶還遇到過村征地補償款拒不分配,如果村委會拒不分配的話是能夠先向當地的鄉政府投訴,或者最后可以在律師的幫助下提起行政訴訟。
農村的征地補償款不僅是拆遷補償低,村委會甚至是包括地級政府對于安置補償的相關政策的落實根本就不到位,而且補償費用的賬務在處理的時候也特別的不規范這些都是當下農村征地補償款存在的一些問題。關鍵是有些農戶還遇到過村征地補償款拒不分配,如果村委會拒不分配的話是能夠先向當地的鄉政府投訴,或者最后可以在律師的幫助下提起行政訴訟。
一、村征地補償款拒不分配怎么辦?
法律明確規定, 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侵占、挪用征地補償費用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可向當地政府投訴控告,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以維權,還有拿不到錢的征地基本上根本不合法。
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成員作出的決定侵害村民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責任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村民委員會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法定義務的,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二、國家征地補償款村委如何分配?
1、補償款的發放原則。補償款按照家庭為單位發放,以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積確定補償款。家庭內部分配問題,由家庭內部自行解決。原則上誰“有地”(有地,指初次分配土地時其作為家庭成員分配到了應有的一份土地)誰就有權利分到錢,但也存在例外情形。
2、出嫁女分配問題。一是在父母健在的情況下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在出嫁前在娘家有地的,出嫁后土地被征用給予補償款的,出嫁女應當獲得其在初次分配土地時分配的土地面積的補償款,在家庭獲得土地補償款后應分給出嫁女一份。二是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沒有隨父母生活而由其他子女贍養父母的,出嫁女不能獲得土地補償款。
3、兄弟之間分配問題。一是共同贍養父母的情況下,父母的土地補償款兄弟之間平均分配。二是簽訂“生不養死不葬”協議的情況下,由贍養父母的兒子負責贍養父母,父母的土地補償款由贍養者獲得,父母的土地按照誰贍養誰耕種的原則,通俗的做法是按照誰種父母的地誰獲得土地補償款,農民樸素地認為父母去世后誰種父母的地,就視為父母在生前對將來可能發生土地征用補償等問題進行了交代、分配。
4、添丁減口分配問題。一是因結婚、生育增加人口的情況下,因土地沒有重新分配,增加的人口沒有增加土地,則按照誰有地誰有補償款的原則進行分配。二是減口問題,如初次分配土地時有地,因到外地參加工作、轉戶口等原因不再耕種土地,但不否定其“有地”,在分配補償款時通常也考慮其份額,除非其自動放棄。
從理論的角度上來分析村征地補償款拒不分配怎么辦這個問題的話也很簡單,賦予了村民們通過向鄉政府舉報或者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等這些手段來維權,但在實際操作的時候,面對村委會的這種做法很多村民可能有一種維權無路的感覺,所以,強化對于農村征地補償款的監督工作,是當下農村征地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
村里一直壓征地補償款不發放
法律分析:
不可以。征地補償款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截留,不能私自挪用。土地補償費的對象是土地所有權人即農村集體組織,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的對象是土地所有權人即農村集體組織,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村里沒有法律依據私自截留征地補償款,村民可以要求村集體組織發放征地補償款。
三十年前分的自留山(1981年發的證),現在被政府征用,村里以戶口外遷為由不給我補償,請問合理嗎?
土地補償是按面積計算,不是按人頭計算。補償結果是對準戶主結算,不是一個人一個人去結算。只要你家承包的土地面積沒變,補償是應該給的。也許因你遷出,政府在補償時扣除你的那一部分。不知你家當年分地時有否手續,若有手續可到當地司法所進行調節(法院訴訟,若錢少了就不合算)。只要在承包期內,補償是應該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