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可以財產保全(什么情況下可以保釋)
什么時候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什么時候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根據所處階段不同,財產保全可區分為:(1)訴前財產保全;(2)訴訟財產保全;(3)裁判文書生效后,執行程序啟動前的銜接階段的保全。
一、訴前財產保全
實務要點:
1、適用情形: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
2、提起時間: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適用于訴訟和仲裁)。
3、管轄法院: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
4、必須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5、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6、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7、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后沒有在法定期間起訴或者申請仲裁,給被申請人、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引起的訴訟,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轄。
8、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間內起訴或者申請仲裁,被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因保全受到損失提起的訴訟,由受理起訴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轄。
9、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應當提供相當于請求保全數額的擔保;情況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處理。
10、當事人向采取訴前保全措施以外的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全手續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訴前保全的裁定視為受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
11、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后,應當按照訴前財產保全標的金額并參照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決定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
12、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請人的起訴后,發現所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將案件和財產保全申請費一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案件移送后,訴前財產保全裁定繼續有效。
二、訴訟財產保全
實務要點:
1、訴訟財產保全可以依當事人申請也可以法院依職權采取。
2、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3、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4、在訴訟中,人民法院依申請或者依職權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是否應當提供擔保以及擔保的數額。
5、對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的案件,在第二審人民法院接到報送的案件之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出賣或者毀損財產等行為,必須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審人民法院依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采取。第一審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應當及時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6、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對第一審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續?;蛘卟扇⌒碌谋H胧┑?,可以自行實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審人民法院實施。
7、再審人民法院裁定對原保全措施予以續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實施,也可以委托原審人民法院或者執行法院實施。
三、裁判文書生效后,執行程序啟動前的銜接階段的保全
實務要點:
1、法律文書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前,債權人因對方當事人轉移財產等緊急情況,不申請保全將可能導致生效法律文書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
2、債權人在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后五日內不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3、保全裁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撤銷或者解除,進入執行程序后,自動轉為執行中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期限連續計算,執行法院無需重新制作裁定書,但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的除外。
可以向哪個法院提出財產保全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財產保全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什么時候提出財產保全,需要什么條件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財產保全發生在被申請人的行為或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對申請人造成其他損害的情況下。那么,哪個法院可以提出財產保全呢?
財產保全可以向哪個法院提出?
【1】申請保全人提起訴訟前財產保全的,可以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2】申請保全人提起訴中財產保全的,可以向案件審理法院提出。
3申請人在人民法院取得訴前財產保全后起訴的,原則上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前財產保全。
4當事人在申請財產保全前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訴訟申請人造成財產損失的,由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轄。
一般來說,上述方法是申請保全人向指定法院提出財產保全,不同時指定的法院不同。其中,財產保全分為訴訟或仲裁前的財產保全、訴訟或仲裁中的財產保全、執行前的財產保全、整個訴訟或仲裁程序中的保全人。
財產保全什么時候提出!應該向哪個部門提出??
您好!法制網-法律問答服務團隊為您解答如下:
一、 具體解析:
財產保全包括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和訴前財產保全。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根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依職權主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到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開始執行。訴前財產保全,一概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并且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后的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二、 法條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九十三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什么時候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一、 財產保全 ,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 訴訟 過程中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所采取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采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 7、申請人提供擔保。 三、申請財產保全的步驟: 1、申請。 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 2、擔保。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3、裁定。 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101條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
申請財產保全的前提條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訴訟前的財產保全應具備兩個條件:
1、必須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駁回申請。
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保證將來作出的判決能夠得到有效執行,人民法院應當事人申請或者主動依職權,對當事人的財產或爭議標的物采取強制保護措施的訴訟保障活動。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基于國家賠償的壓力,一般不會主動地依職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當事人申請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只有一個條件,即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對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擔保,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若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而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將駁回申請人的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財產保全案件,一般要審查下列條件
一、須當事人提出申請?!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
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當然,特殊情況下,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二、申請人須提供擔保?!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三、財產保全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或者避免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
四、保全財產的范圍,僅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什么情況下可以訴前財產保全
法律主觀:
一、什么情況下可申請訴前財產保全交通事故機動車所有權人(即車主),在事故中負民事賠償責任,是事故車輛能否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必要條件。如果機動車所有權人在事故中負民事賠償責任,那么對該事故車輛才有可能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如果機動車所有權人在事故中不負民事賠償責任,那么對該事故車輛就不能采取訴訟保全措施。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采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2.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采取財產保全措施;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7.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二、交通事故如何進行財產保全第一,交警部門對肇事車輛采取保全措施必須根據受害人的申請,而不能依職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同時,可以結合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肇事雙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來確定是否要求申請人提供必要的擔保,如果肇事車輛一方負事故全部責任的話,則無需申請人提供擔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責任的話,則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第二,肇事車輛畢竟是肇事方的生產經營或生活工具,如果對肇事車輛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會影響肇事方的生產經營或生活時,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車輛的,可責令肇事方提供擔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擔保后,方可對肇事車輛予以放行。第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后,法院應及時與交警部門聯系,了解肇事車輛的情況和去向,以及財產保全的情況。對肇事車輛已經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時辦理肇事車輛的移交手續。第四,對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車輛要妥善保管,有關收費要合理。目前,交警部門扣留的肇事車輛或違章車輛都停放在社會開辦的停車場內,停車費較高。建議對已經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車輛在其拍賣所得款中,優先支付賠償款,以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得到賠償。
法律客觀:
財產保全一般應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但特定情形下也可以在訴前提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情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財產保全什么時候可以申請
這可以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申請,具體如下:
1、訴前財產保全:當事人在起訴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對方的財產進行保全,這種情況通常適用于情況緊急,擔心對方在訴訟過程中轉移或損毀財產的情況,訴前財產保全可以盡快采取措施,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訴訟財產保全:當事人在案件立案后,直至審結完畢前,可以向審判法官申請財產保全,這種保全方式適用于在訴訟過程中,可能因對方行為導致財產損失或難以執行的情況。
起訴后什么時候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法律主觀:
符合條件可以。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第一,必須是由于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第二,采取訴訟保全的案件應當具有給付內容,比如給付一定的金錢、給付一個物品。第三,訴訟財產保全主要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而采取,但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第四,申請必須向受訴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訴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