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級傷殘一般賠20萬(5級傷殘私了一般賠償多少錢)
樂清市工傷傷殘5級社保只賠20萬嗎
哎呀,打字不易啊,我絕對是一個字一個字給你打出來的,不想別人是復制的。希望你能看得懂。
首先對于你的受傷表示慰問一下。盡快康復,家人才放心。畢竟5級傷殘很嚴重呢。一點要養好傷。
工傷5級具體賠償標準時這樣的。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6個月的“本人工資”,由社保支付。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0個月的“本人工資”,由公司支付。(一般是你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的時候,由公司支付給你)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0個月的“本人工資”,由公司支付。(一般是你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的時候,由公司支付給你)
4。傷殘津貼:“本人工資”的70%。由公司支付。(勞動關系未終止又無法安排就業的情況下才是公司支付哦)
說到這里,你肯定會對一個概念不是而后能清楚,即“本人工資”。哈哈,我當初也和你一樣糊涂,問了別人也不知道,海鷗是自己去鉆研,查資料的。
“本人工資”在賠償的時候指的是職工本人工傷前12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在本統籌地區(即你所在地區哦)繳費不足12個月的,以月平均繳費工資確認“本人工資”。
說到這,你又迷惑了,對不?啥是“繳費工資”呢?暈了吧,不要怕,我再繼續和你解釋這個名詞的意思。
繳費工資即公司是按多少錢來給你繳納的社保費用的工資。
但是一般的公司呢,鬼的很,都不會以你的實際工資給你繳納社保的哦。
因為每個市都會規定一個社保繳費基數,每年的7月社保局會公布。
這個基數呢,一般比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會高一點。因為這個所謂的“繳費工資基數”是根據你所在市的前一年的全市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算出來的。
舉個例子哈。
我在東莞,每月實際工資是3000元(包含所有的進賬)
但是東莞規定:社保的繳費基數是1200(2010年7月1號提為1200)
按照社保繳費公司繳納12%,個人繳納8%
你想想公司會選擇哪種繳費方式呢?
按實際工資3000算,3000*12%=360(公司繳納)
3000*8%=240(個人繳納)
按繳費基數1200算1200*12%=144(公司繳納)
1200*8%=96(個人繳納)
一般員工呢,根本就不懂這個,哎呀,認為自己少交了是好事,但是不知道其實公司交的就更少了。
一般的公司都按繳費基數繳納社保,那樣他們會少交很多錢的。上面給你算了,你自己可以一目了然。
而且,社保局給你賠錢的時候啊,他是看你按多少工資繳納的社保費用,繳納的少,當然國家給及賠償的就少了。所以好多人都打這樣的官司。
如果現在,社保是按1300一個月賠給你的話,你可以拿著自己的工資條(或者在銀行打印公司給你打工資進去的進賬單,銀行可以打?。傊凶C據證明自己是3000一個月。那么雖然社保給你賠的是按1200賠的,但是剩余的1800就也要公司補足給你了,懂了沒有呢?
例如你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16個月。
即使公司是按1300繳納的社保,那么只要能證明是3000一個月
賠償就是這樣子了:
社保賠償:1300*16個月
是不是覺得少了1800一個月呢,這個又公司代替社保補償給你,哈哈,誰讓他們給你買社保的時候不按實際工資買呢?你說是不?
所以公司要補償:1800*16個月
后面由公司賠的,就一律都按3000一個月。
關于你的問題補充:社保個人部分,哈哈,既然說是個人,當然是由你繳納了。不多,本人工資的8%而已。關于后面的問題吧,是否正確?得看你的傷殘津貼是不是按你的本人工資的70%算給你的。
就你目前的情形吧,你首先要做的是確定公司給你繳費工資是多少?不會也是當地的繳費基數吧?
傷殘津貼減去社保費用后所得的錢,我可以告訴你怎么算。
繳費工資=社保賠付時的”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70%=傷殘津貼
“本人工資”*8%=社保繳費數目
你現在可以算出來了,傷殘津貼-社保繳費數目,一減不就對了,是不是1125呢。
提醒:8%的社保費用,不是在傷殘津貼的基礎上乘以8%,是本人工資乘以8%。兩者相距很大哦。
估計你5級傷殘能賠很多了。公司不答應按實際工資賠,你就只能申請社保局勞動仲裁,再不行,法院起訴嘍。為了獎金2倍的差距,你一定要爭取自己的利益啊。
不知道我一個字一個字打的,你還看的明白不?
算了,給你丟個號碼吧。15999843549。
這樣回答你的人不多吧,應該是最佳答案了不?
媽呀,都打了有一個小時了,很累哦,睡覺了,希望能幫到你!
祝: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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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鑒定5級傷殘賠償多少錢
法律主觀:
工傷鑒定是一種常見的鑒定,一般來說,工傷鑒定是有相應的等級的,等級越高的相應的賠償款項也就越多。一般來說,工傷的鑒定要去專業的機構來進行鑒定。一、工傷鑒定五級傷殘賠償標準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后,可向用人單位主張下列損害賠償項目:1、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制造業簡易勞動合同2、醫療費:按實際支出的費用計算。3、停工工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4、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由用人單位繼續支付。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5、傷殘補助金及傷殘津貼: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6、工傷醫療補助金:按照統計部門最近一次公布的當地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與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時的年齡之差計算,五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4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六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2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七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八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8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九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4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十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2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悸殬I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40%。7、傷殘就業補助金:以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傷殘等級和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時的年齡,發給35個月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支付條件:①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②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③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支付責任:工傷職工所在單位。二、工傷保險的作用1、工傷保險作為社會保險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是國家對職工履行的社會責任,也是職工應該享受的基本權利。工傷保險的實施是人類文明和社會發展的標志和成果。2、實行工傷保險保障了工傷職工醫療以及其基本生活、傷殘撫恤和遺屬撫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職工和家屬的后顧之憂、工傷補償體現出國家和社會對職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3、建立工傷保險有利于促進安全生產,保護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工傷保險與生產單位改善勞動條件、防病防傷、安全教育,醫療康復、社會服務等工作緊密相聯。對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和職工的安全生產,防止或減少工傷、職業病,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至關重要。4、工傷保險保障了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有利于妥善處理事故和恢復生產,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社會安定。三、工傷鑒定的鑒定程序①、受理機構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如是應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②、提交的材料申請鑒定時應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材料。具體如下:1、提交工傷認定機構出具的工傷確認書復印件或工傷鑒定委托書一份;2、填交《職工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一份(加貼一寸照片、用人單位加蓋公章);3、提交指定醫院醫生填寫的《工傷職工醫療終結臨床體檢與診斷表》一份(加蓋醫院公章)并附醫院各種檢查報告單;4、職工工傷全部病歷資料、醫療檢查報告單、診斷書等資料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5、職業病患者,應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職業病診斷組出具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書;6、肢殘、燒傷等體表傷殘者,應提交傷殘部位四寸彩照一張;7、已繳交鑒定費的證明。③、鑒定程序1、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如果材料不完整的,只能一次性補正全部材料。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符合要求及管轄范圍的申請,決定受理的,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3、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需要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經調查核實后,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車禍九級傷殘一般賠20萬
沒有統一的賠償標準,根據不同的等級賠償的數額數不同的;根據各地的醫療水平和收入水平,賠償的數額也是不同的。一般賠償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費等費用。綜合考慮20萬是否在合理的范圍內。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七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八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九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十條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十二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意外傷殘金是20萬,傷殘鑒定五級賠多少錢
意外傷殘保險金=意外傷殘保額*傷殘等級對應給付比例。其中,意外傷殘分為1-10級:
1級傷殘,給付比例100%
2級傷殘,給付比例90%
...
9級傷殘,給付比例20%
10級傷殘,給付比例10%
按問題所述,傷殘鑒定為5級傷殘,給付比例60%,意外傷殘保額25萬,那傷殘保險金=25萬*60%=15萬。
我妹五級工傷,加上廠里賠償和社保賠償,一共才20萬,這樣賠合理嗎?
您好!您妹妹的工傷賠償金額明顯太低,不合理。工傷五級賠償標準如下:
(一)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待遇項目:
工傷醫療待遇:
1.工傷醫療費用。治療工傷、職業病所發生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目錄或標準的全部費用。
2. 康復性治療費用。
3. 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
傷殘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
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
注: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用人單位負責
3.生活護理費。
傷殘職工按照完全不能自理補助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40%、或者部分不能自理30%。
工亡待遇:
1、 喪葬補助金:
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用人單位負責的待遇項目:
1.住院伙食補助費。
2.轉外地治療的交通、食宿費。
3.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及陪護。
4.傷殘津貼。五至六級的傷殘職工,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其標準為本人工資的70%、60%。
5.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五至十級的傷殘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五級,每滿一年發給1.4個月;六級,每滿一年發給1.2個月;七級,每滿一年發給0.8個月;八級,每滿一年發給0.6個月;九級,每滿一年發給0.4個月;十級,每滿一年發給0.3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五至六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低于30個月的,按30個月支付;七至八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低于20個月的,按20個月支付,九至十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低于10個月的,按10個月支付。
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30%。
注:其標準按照所在統籌地區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與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年齡之差和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1至2級低于60個月的,按60個月支付;3至4級低于50個月的,按50個月支付,
患職業病的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30%。
其標準按照所在統籌地區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與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時年齡之差和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