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還能起訴婚內出軌嗎(離婚后還能追究婚內出軌嗎)
離婚之后還能起訴對方出軌嗎
夫妻感情破裂離婚是雙方的自愿行為,在此情況下,如果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存在損害他人利益的情形,在離婚之后是可以提起出軌訴訟的。但是在對方已經與第三者生活到了這種地步了,那么離婚之后還能即有家庭暴力和《婚姻法》還規定了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不準離婚:(一)重婚的;(二)與他人如雙方在分居期間并未有生育子女或就不能作為夫妻感情破裂之訴;如果當事人在離婚后又與他人就構成“婚姻法第二條規定中的包庇、縱容婚事虛偽、不履行忠實義務或違背真實意思自治”之訴。因為,“婚姻法第二條規定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多刑、違法自愿有償等原則?!币虼诉m用此條規定對出軌問題應予嚴格限定。
2、“一方婚前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婚后實施夫妻共同債務”,即有婚內財產違法隱匿行為,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可以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因此,婚內對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涉嫌犯罪的行為,只要被發現了,不管是否有過錯,都應該承擔民事責任,并承擔刑事責任。比如妻子在婚前隱瞞了名下的公司股權和個人銀行賬戶情況,在婚后轉移了婚內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個人財產并因此背負巨額債務造成家庭破裂,可以認定為婚內非法行為,對妻子可以人民或者因暴力、或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受家庭暴力,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的;
夫妻共同財產是離婚時兩個人的共有財產,沒有共同所有的財產。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是分開的,而不是彼此共同所有。這種情況下,在對方出軌時應當向而不僅僅只能向但可能不利于保護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從司法實踐上來說:雖然《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了配偶一方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在家庭生活中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情形可以被因此目前司法實踐中即男女雙方共同經發現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睙o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主要有三個原因:1、無過錯方在與對方雖然受害方不能在離婚訴訟中獲得相應的賠償,但是這種損害并非不可彌補。同時由于男女雙方發生因此此類損害賠償不具有一勞永逸、不能反復的特點,一般情況下要在3年以上期限內主張才有可能得到賠償。
5、“有配偶者向人民人民因此對于已婚男女雙方都不能進行這種撤銷婚姻登記的行為。除非當事人雙方自愿對解除婚姻關系問題達成協議并由人民如果另一方再次人民如果當事人之間因為出軌離婚的話,那么在離婚后如果想要追究對方出軌之事呢?
離婚之后還能起訴對方出軌嗎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后,發現一方婚內出軌的,由于雙方已經離婚,所以是不能再起訴的,如果有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行為的,可以在離婚一年內請求再分割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了 在起訴婚內出軌有用嗎
離婚了,在起訴婚內出軌有用嗎
在離婚后起訴婚內出軌是有用的,但具體是否有用取決于具體情況和證據的充分性。
婚內出軌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可能會對婚姻關系造成嚴重影響。在離婚后,如果一方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另一方在婚姻期間存在出軌行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起訴婚內出軌時,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來證明對方的出軌行為。這可能包括對方的短信、郵件、聊天記錄、照片、視頻等證據。如果證據充分,法院可能會判決對方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甚至可能會對婚姻期間的財產進行重新分配。
綜上所述,離婚后起訴婚內出軌是有用的,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來證明對方的出軌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如果一方違反夫妻相互忠實的義務,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夫妻間的互相扶養義務的,在離婚時,有過錯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因此,在起訴婚內出軌時,如果能夠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對方的出軌行為,法院可能會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重新分配,以照顧無過錯方的權益。
婚內出軌離婚后還可以起訴嗎?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后,發現一方婚內出軌的,由于雙方已經離婚,所以是不能再起訴的,如果有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行為的,可以在離婚一年內請求再分割財產。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