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婚前財產公證(婚后如何做婚前財產公證)
哪些人應該做婚前財產公證
一、婚前財產公證的作用
首先,婚前財產公證使夫妻財產產權明晰,避免糾紛產生。《物權法》的頒布,讓人們對自己的私有財產有了更深的認識,對財產產權劃分尤其關注。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卻還有不少的財產糾紛。就拿房產為例,房產產權的歸屬問題《物權法》中已有明文規定:即不動產產權權屬以不動產登記證為準,但是現實卻不像法律中來的那么明白。比如說:戀愛中的雙方在婚前共同出資購房,但產權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產生糾紛房產歸誰呢?又如,夫妻雙方婚前一方出資購買婚房,婚后二人共同還貸,離婚時房產又歸誰呢?再如,雙方父母為兒女結婚,分別出資買房,兒女一旦感情出現問題,所買的房屋又該怎么分?如此紛繁復雜的產權糾紛該怎樣處理呢?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不失為一個上上策,婚前夫妻雙方進行財產公證,明確財產產權歸屬,一旦感情出現問題就可依據協議進行分割財產,避免糾紛產生。
其次,預防功利婚姻。男女雙方中如有一方十分富有,為防范另一方為了家產和自己結婚,可在結婚之前進行財產公證,這樣,不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錢、財產為籌碼的功利性婚姻,而且是解決今后婚姻、財產糾紛的重要法律依據。
再次,消除再婚者的顧慮。對于再婚者,尤其是有兒女的老年再婚者來說,選擇婚前財產公證不失為保護自己和穩定家庭關系的一種策略。畢竟老年人再婚一般都涉及到全家利益的重新分配,財產歸屬沒有明確,婚姻不可能順利。從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上看,如果辦理了婚前財產公證,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不受結婚影響,不少問題即可迎刃而解。
最后,可以減少訴訟風險。隨著社會的發展,因離婚而產生的婚姻財產法律糾紛問題日趨上升,如何認定婚前財產的范圍和產權歸屬、如何取得訴訟證據成為司法實踐中最棘手的問題之一,這也是婚姻糾紛中雙方經常爭議的焦點。而通過婚前財產公證將婚前財產的數量、范圍、價值和產權歸屬進行確定、明晰,即便日后真的產生糾紛、發生訴訟,婚前財產公證書便可以起到一份證據的作用,減少因一方舉證不能而產生訴訟風險。
二、最應該做婚前財產公證的幾類人:
1、再婚者。多數再婚者再婚前都有自己的積蓄,有的還會有房屋、汽車等價值較高的資產。為了保持經濟上的合理平等,以及防止婚姻破裂而產生經濟糾紛,雙方或一方婚前財產較大的再婚家庭應當做婚前財產公證。以避免以后產生財產糾紛,穩定家庭關系。
2、男女雙方家庭生活條件貧富差距懸殊者。雖說結婚應當選擇門當戶對者,但是當愛情來臨時一切都可以不顧,現實和童話中也不乏一些灰姑娘的故事?,F代社會中夫妻雙方家庭生活條件貧富差距懸殊者越來越多,其中不否認有真心相愛結婚的,但也有不少因圖謀財產而結婚的?;榍柏敭a較多方應當進行婚前財產公證,明確財產產權,避免以后賠了夫人又折兵。
3、經商辦企業的夫婦。隨著經濟發展,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辦理企業、進行投資的現象是屢見不鮮,公司股份和經營收入已成為夫妻共同財產中最復雜的形式,也是離婚財產糾紛矛盾的焦點。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就是這些夫婦的當務之急,婚前財產公證不僅可以理順夫妻之間的財產關系,還可以對日后公司股份和經營收益進行分配,避免了日后紛繁復雜財產糾紛。
4、戀愛期間購買房產準備結婚的年輕夫妻。戀愛期間共同買房,已經越來越多的發生在現在的都市人之間,共同買房是體現了感情的進一步加深。而戀愛中的雙方往往為了今后結婚而共同出資或由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房產等財產,但房產一般只登記在一人名下,這樣雙方一旦因故沒有結婚或結婚后又離婚,那么對于財產的權屬就可能會產生糾紛。所以一旦在婚前需要購置房產等價值較大財產的,應當對于財產的出資情況及歸屬有明確的約定,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就是明智之選。
5、一方或者雙方負有婚前債務。一方的婚前債務應當由負有債務的一方償還,而締結婚姻后為了避免雙方的財產無法分清而被執行還債,這類人有必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
6、提倡婚后AA制的新新夫婦。進入二十一世紀,中國社會文化全面開放,很多西方概念開始大舉在中國蔓延,AA制,無疑是其中的佼佼者,很多受過高等教育的高中低層白領一族,不僅朋友間開始AA制,就連婚姻生活也開始了AA制。對于AA制的夫妻來說,進行婚前財產公證乃是一條必經之路。只有將財產進行約定、公證,才能為以后執行AA制鋪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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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附條件的贈與者。結婚前的海誓山盟,沒有白紙黑字有用,結婚前的誓言往往在婚后等不到兌現?,F實中不乏有這樣一類人:夫妻一方,為了表達對愛人真摯的情感,愿意在結婚后附條件的將自己的財產贈與對方,一旦條件成就時對方就可得到這部分財產。例如:可以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中約定:當婚姻關系存續至五年時,部分或全部個人婚前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等等。不僅讓自己的誓言得到了履行,也穩定了夫妻感情生活。
怎么做婚前財產公證?
法律分析: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當事人應當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協議書(可在律師指導下完成);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結婚證書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因為要做婚前財產公證,男朋友放棄結婚,我該怎么辦?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從法律角度來看,婚前財產公證起到一個證據作用,以減少發生糾紛的可能。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如有必要,就要及時婚姻財產公證。如果不公證,發生糾紛就很難說清是誰的。說不清楚的錢,要算共同財產。
公證步驟及需要材料如下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也可補辦)。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安置房房產證還沒辦下來怎么做婚前財產公證
房產證沒有辦理下來即沒有房產證是不能辦理房產公證的,房產公證具體流程如下:
第一步:當事人準備材料。
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關鍵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
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關鍵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
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后,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關鍵提示:至此,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北京在哪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
法律主觀:
強烈建議去作 婚前財產公證 的情況: 1、婚前,一方出資購房,對方不出資,但購房合同、交款發票等手續全在對方名下的; 2、婚前雙方(包括雙方家里均有出資的情況)共同出資購房的; 公證為共同財產的,可以寫明各自占有整個房產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據出資比例確定。 三、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的程序: 辦理公證屬于公證處的業務,據了解,各公證處的辦理程序及所需要的手續略有不同,所以,要咨詢房產公證具體事項,客觀地講,只能建議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去咨詢。有些還沒有取得房產證的,可以咨詢公證處能否辦理,如果辦不了,建議辦理日后房產歸屬協議的公證。 如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如果您以為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只是未婚夫妻,那可就錯了。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 婚前財產協議 公證。未婚夫妻各自的財產歸屬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財產問題。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才能順利辦理。 辦理公證的當事人要事先準備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及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婚前協議公證是什么,他的流程是怎樣的呢?
現在的人在結婚的事情上都比較理性,婚前協議就是其中一個表現。它是指就夫妻責任義務、贍養父母和養育子女、財產分配管理等問題做一個約定?;榍皡f議公證就是到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證明婚前協議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尤其在財產方面更需要做公證。
結婚是一件美好的事,但是婚姻中的各種隱藏的矛盾隨時會將其變得不那么美好。經常發生的就是贍養父母的矛盾、財產管理的矛盾以及債務歸屬的矛盾,所以越來越多人未雨綢繆地在結婚前就決定要簽一份婚前協議,把一些結婚相關的事項都提前協商一致并且明文約定,以免日后產生不必要的麻煩還影響感情。
其實婚前協議只要雙方并非被脅迫,是憑真實意愿簽署的話,有效性是毋庸置疑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在婚前以書面形式簽訂協議約定的財產分割是符合《婚姻法》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雙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的執行。不過做個婚前協議公證更能保證協議的效力。
那么婚前協議公證要怎么進行呢?雙方先選定一個公證機構,接著按照以下程序進行公證即可。
1.雙方協商一致后擬定婚前協議書。
2.雙方攜帶身份證明、擬定的婚前協議、協議中相關的財產證明到公證機構填寫公證申請表格。
3.公證申請受理后,公證員會對婚前協議中有關財產的內容進行審查,確保協議當事人未受到誘導或欺騙。公證員會根據法律規定告知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后果,最后當事人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雙方在婚前協議書上簽字確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辦理完成,一般在兩周后可領取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