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贈與一方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父母有明確表示的除外。法律規定,父母在贈與房產時如果明確表示房產只歸受贈人一方所有,那該財產屬于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但如果父母是將房產贈與給夫妻一方,卻未明確指定房產只歸一方所有,那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可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