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積金或住房補貼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023-09-06 11:47 0人收看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在線咨詢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在離婚案件中,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屬于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處理時,首先應區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離婚時分割的只應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總額。 當事人離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事由,故經過折抵后,可根據雙方擁有的公積金、住房補貼的差額由一方向對方給予補償。 提示:法律咨詢具有特殊性,律師回復僅供參考,如需更多幫助,請咨詢律師我也要問> 上一篇:哪些情形可作為認定為債務人個人債 ...下一篇:夫妻婚內債務離婚后怎么承擔?